辽宁大连发布“限涨令” 严查哄抬房价等行为
中新网大连7月31日电 (杨毅 郝爽)据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称,要求实施商品住房价格指导,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捂盘惜售、炒买炒卖、规避调控、恶意炒作、签订“阴阳合同”、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众所周知,大连由于房价上涨,曾在今年5月份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点名预警提示,但是此后房价并未止涨,特别是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在5、6月份排在70城房价涨幅的前列。
《通知》提出,加强对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旅顺口区、金普新区、普兰店区在售商品住房(含公寓)项目的价格监控指导,所有房地产项目均须申报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审核通过后,将申报的预售价格录入网签备案系统,实际网签备案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另外,在2019年5、6月份已发生网签备案行为的,其未售房源按照同质可比原则,申报价不得高于5、6月份最低价格;在5、6月份未发生网签备案行为的,其未售房源按照同质可比原则,申报价不得高于5月份之前最近成交月份的最低价格。
《通知》称,对本通知发布后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分期预售项目,其未售房源按照同质可比原则,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前一期已售房源的价格。对不接受商品住房价格指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暂停其网签备案资格,暂停其申请预售许可证办理,依职权责令其限期整改。
《通知》还强调,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力度。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捂盘惜售、炒买炒卖、规避调控、恶意炒作、签订“阴阳合同”、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通过媒体曝光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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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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