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式投入使用 一期处理生活垃圾700吨/天
11月29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迎来了第一辆载满生活垃圾的垃圾车。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下,首车垃圾顺利完成入仓,标志着该县彻底结束垃圾填埋的历史,向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首车垃圾进场仪式现场(胡茂亮 摄)
上午8时许,在简短的进场仪式后,首辆装满生活垃圾的垃圾压缩车缓缓驶入陵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经过过地磅称重,进入垃圾卸料平台并稳稳将垃圾卸入垃圾仓。
现场工作人员介绍,这些生活垃圾将在仓内发酵5天到7天,随后由抓斗抓入炉焚烧,通过焚烧产生热能、热能水汽转化为动能、动能带动汽轮发电机组发电产生电能,实现生活垃圾由废变宝。
首车垃圾顺利完成入仓(胡茂亮 摄)
“即日起,来自陵水县的全部生活垃圾及周边市县的部分生活垃圾将陆续运往厂区并进仓发酵,预计12月初将正式点火焚烧发电。”陵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有关负责人表示,项目的建成使用,可实现年处理生活垃圾约30万吨,将大大减少垃圾填埋场的负担,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提高垃圾处理整体的运行效率,节约土地资源,减少对水体、土壤及大气的污染,满足陵水县生活垃圾处理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据悉,陵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是2018年12月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项目(第二批)集中开工项目,位于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东南侧,占地面积约90亩,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50吨,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处理生活垃圾700吨/天,配套建设处理能力500吨/天的渗滤液处理站,项目采用高参数工艺,烟气处理采用国际先进的工艺技术、超低排放标准,二噁英近零排放,环保排放指标按照海南省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DB46/484-2019)执行,全面优于欧盟2010标准。预计每年向南方电网供电约1亿千瓦时,年可节约标准煤量约3.5万吨。(徐燕飞 陈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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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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