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私家车运危险货物被罚6万 拒不缴纳被冻结资产
用私家车运货或载客等非法营运行为被行政处罚后,一些被处罚对象拒不缴纳罚款,是不是就可以逍遥法外了呢?随着“行政强制执行”在成都市交通运输领域的不断推进,“老赖”将无处遁形。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每年查处近千件非法营运案,但由于各种原因,部分行政相对人不及时履行处罚决定。为维护行政处罚决定的严肃性,该局围绕现行的法律法规多次展开专题研究。
自2018年起,成都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对接高新法院,共同探索强制执行新途径。“高新法院在司法资源紧张的情况下,依然抽调精干力量”,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针对被执行人故意躲避、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执行法官主动作为,通过多种措施查找被执行人,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面控制,全力保障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让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老赖们”无处遁形、主动缴款。近一年来,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已向高新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24件,涉及金额127万,冻结存款5.2万,房产数处;另有41个案件正向高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涉及金额300余万。
在向高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同时,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对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依法采取了拍卖、变卖、报废扣押车辆等措施。目前,已强制报废处置扣押车辆607台,其中,仿冒出租汽车475台、私家车辆132台,所得价款全部折抵罚款上缴国库。今后,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协同高新法院等职能部门,对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依法开展强制执行,切实解决行政处罚“执行难”。
案例1:
资产冻结买不了房 罚款加罚款交了12万元
2017年11月,张某因使用私家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被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查获,处罚款6万元,但张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缴纳罚款。2019年4月,成都市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52条规定,就张某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向属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裁定,冻结了张某所有银行账户和资产。
2019年8月,张某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无法购买房屋,不得不缴纳了6万元罚款,以及因到期不缴纳罚款而加处的6万元罚款,共计12万元。
案例2:
罚款3万元不交 限制乘飞机高铁 还影响子女
2017年10月,尚某因使用私家车从事非法营运,被执法人员查获,处罚款3万元,但尚某一直未缴纳罚款。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尚某罚款3万元,以及因到期不缴纳罚款而加处的罚款3万元,共计6万元。
经法院裁定,冻结了尚某所有银行账户和房产等资产,同时将尚某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动车、轮船等交通工具,不仅自己不能出国、不能住五星级酒店,子女就读私立学校、考取公务员、参军、入党等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案例3:
开“克隆”出租不交罚款 罚款翻倍 冻结资产 限制高消费
2018年12月,郑某因使用川ATR735仿冒客运出租汽车从事营运,被执法人员查获。成都市交通运输局依法没收该仿冒出租汽车予以报废处置,并处以5万元罚款;随后将郑某伪造证件和车牌等其他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由于郑某一直未缴纳5万元罚款,成都市交通运输局于2019年8月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郑某罚款5万元,以及因到期不缴纳罚款而加处的罚款5万元,共计10万元。经法院裁定,冻结郑某所有银行账户和房产等资产,同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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