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讨薪”追《三枪》分成(图)
与《格拉斯》导演对话中的张艺谋。晨报记者 柴春霞/摄
晨报讯(记者 岳亦雷)导演张艺谋要“讨薪”,北京晨报(微博)记者昨日从东城法院获悉,张艺谋近日起诉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讨回其拍摄《三枪拍案惊奇》的收益分成约1500万元,目前东城法院已受理该诉讼。
原告张艺谋诉称,2009年6月2日,其与被告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伟平)共同签订了《协定备忘录》,就合作拍摄影片《三枪拍案惊奇》达成协议。根据规定,该片由香港安乐影片有限公司负责投资,新画面公司负责影片在中国境内一切宣传和发行事宜,张艺谋担任导演。合同约定,影片在中国大陆的全部发行收入减去新画面公司宣传发行支出的费用后,三方平均分配,暂估计算三方应各自分得至少1500万元,但被告在取得全部票房收益后,至今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张艺谋支付分成。张艺谋遂将对方告上法庭,东城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作者:岳亦雷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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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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