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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从成都扩至全省 扩围后三问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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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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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个中选药品全部是医保目录内产品,平均降幅达到52%

  公立医疗机构要确保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使用中选药品

  所有中选药品都通过了一致性评价

  本报记者 刘春华

  我省将有越来越多的患者可享受到便宜的药价。记者从12月9日省政府召开的四川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将在12月底启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将25个中选药品的集中采购和使用从成都市扩大至全省21个市(州)。

  试点扩围,能给患者带来哪些好处?如何保证药品质量?又如何确保医院在用药时首选中选药品?

  患者有啥好处?医疗费用显著下降

  今年4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在成都试点后,肿瘤、乙肝、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等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显著下降,经济压力明显减轻。

  在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就医的2型糖尿病患者唐某某告诉记者,以前他服用一种叫阿托伐他汀钙胶囊的药品,60粒要202.50元。今年4月后,医生用中标药品阿托伐他汀钙片(56片),只要31.04元。在该医院乙肝病患者张某的医嘱方案上,原来服用的药品马来酸恩替卡韦片(42片)需 690元,后来采用中标药品恩替卡韦片(28片),只要17.36元。“每个月要节约药费1200多元。”张某说。

  省医疗保障局局长吴琦介绍,25个中选药品全部是医保目录内产品,平均降幅达到52%。

  目前,国家联合采购办公室已按上年历史采购量的50%到70%确定我省采购总量。下一步,全省各地将组织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及其选择的配送企业签订三方购销合同,约定药品的供应数量、价格及配送方式等。

  咋保证患者用药?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畅通中选药品进入医院渠道、让医院和医生优先在同等条件下选用中选药品,是让患者能用上质优价廉药品的关键。

  省卫健委主任何延政表示,各级卫健部门将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的指导和监督。卫健部门和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院内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审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和供应保障。公立医疗机构要将中选药品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医疗机构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确保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使用中选药品”。

  “卫健部门也将加强对中选药品的监测分析,保障临床用药。”何延政介绍,各级卫健部门将通过组织开展中选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及时掌握中选药品使用信息,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同时,各公立医疗机构也要细化中选药品使用考核指标,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临床科室(医师),全程跟踪监测分析,及时掌握临床使用情况。此外,卫健部门还将建立考核评价激励机制,促进中选药品的合理替代使用。

  药品质量咋保证?中选生产企业全覆盖抽检

  中选药品降价幅度大,药品质量能保证吗?扩围后又如何监管药品质量?

  “所有中选药品都通过了一致性评价。”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药物一致性评价,就是仿制药必须和原研药“管理一致性、中间过程一致性、质量标准一致性等全过程一致”的高标准要求。从企业来说,由于市场巨大,企业经过综合测算,能实现薄利多销。这也是企业愿意降价的原因。

  “药监部门将中选药品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省药监局今年组织中选生产企业全体系检查3次、抽验中选药品10批次,“没有发现大的药品安全隐患,中选药品质量安全可控。”

  记者了解到,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后,为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省药监局、全省各市县市场监管局,以及审查评价、检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等专业技术机构将共同发力,对中选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推进全覆盖检查,确保2020年底前中选药品种全过程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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