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房产中介竞投社区厂房物业
近期,《东莞市厚街镇稳定工业厂房租赁市场秩序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正式出台。《试行办法》明确,东莞市厚街镇将加强社区集体所属的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镇社区厂房物业”)管理,通过提高准入门槛、监控能力、违约成本、供给水平等九大举措,严厉打击囤积工业厂房、哄抬物业租金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稳定工业厂房租赁市场秩序。
《试行办法》在前端准入、监控、惩戒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首先就是提高准入门槛。明确社区厂房物业一律进入镇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采取公开竞价方式交易的,不接受个人和房产中介代理机构报名参与竞投,原则上不得转租分租。探索实施租税联动,在社区厂房物业租赁交易中,厚街镇商务局、厚街镇工信局明确进驻企业的产业类型、税收贡献、技术水平、产值规模等要求,提高招商引资质量。鼓励优质税源型项目承租社区厂房物业,在保障租金收益的基础上,推动项目产生的税收留成实现镇、社区共享。
《试行办法》提出,允许重点企业走“绿色通道”。东莞市厚街镇商务局、厚街镇工信局要动态梳理重点企业名录,为重点企业承租、续租工业厂房提供“绿色通道”。重点企业承租社区厂房物业的,可参照公开竞价的市场行情适用磋商交易程序。允许重点企业在租约期满前1年内提出续约申请,符合有关要求的,按程序审查准予续约。东莞市厚街镇招商部门完善工业厂房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动态掌握工业厂房利用情况,为招引项目落地提供高效的信息服务和平台支撑。
除了重点企业,特殊项目也有“特权”。《试行办法》提出,允许特殊项目转租分租。对社区厂房物业,仅限经东莞市有关部门或厚街镇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中小微创业基地和专业园区开发商、平台运营商,可在承租前向厚街镇专责小组提出统租改造后转租分租的申请。
- 标签:
- 编辑:李娜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