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民注意了!长江泸州段明年起全部水域将永久性禁捕
工人切割渔船
四川新闻网泸州11月28日讯(陈涛 记者 岳东 摄影报道)11月27日,在泸州龙马潭区胡市镇滨江路上,一架重型吊车正从江里将一艘艘渔船吊上岸,作集中报废处置,这拉开了泸州禁捕工作序幕。11月27日,记者从泸州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获悉,从今年12月1日起,泸州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不再进行生产性捕捞,退捕补偿工作于今年年底前完成。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
在11月26日举行的龙马潭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渔船报废处置现场会上,报废处置了涉及40名渔民的禁捕渔船47艘、辅助渔船10余艘。接下来,龙马潭区将对属地余下的81艘禁捕渔船、50余艘辅助渔船、4236张渔网进行全部报废。
“下月起,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不再进行生产性捕捞,并计划于今年底前完成退捕补偿工作。明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长江泸州段全部水域均属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护区,从明年起永久性禁捕)。”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工作人员介绍,沱江以流滩坝为界,下游段属于保护区,于明年起永久性禁捕,上游段也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十年禁捕。
江边报废渔船现场
据了解,本月底前,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合江县5个区县将完成798艘渔船的退捕上岸任务,并将陆续对属地禁捕渔船实施报废处置。目前,合江县已全面完成130艘渔船退捕任务,泸县246艘渔船、龙马潭区128艘渔船、江阳区217艘渔船、纳溪区77艘渔船也将在11月底前完成,并拟于11月30日前与渔民完成退捕协议的签订。
随着“禁捕令”的实施,老渔民该何去何从?“我们这些渔民普遍年龄大、文化低,离开了水,真的不知道还能够干什么。”胡市镇居民吴先生从事捕鱼几十年,对于上岸后干什么,他现在仍有些迷茫、不知所措。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将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国家给予适当补偿,引导渔民退捕转产。
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满足全国人民对水产品消费的需求。此外,还将收集渔民的意见,并根据他们的具体需求,组织开展种养殖业技术、环卫工、保安等就业培训,并推荐其他就业岗位。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标签:
- 编辑:李娜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