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复制推广20项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
广东将复制推广20项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23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
根据通知,在省有关单位和广州、深圳、珠海市政府积极推动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政府职能转变、法治建设等领域总结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第五批共20项改革创新经验。
(一)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10项)
1.投资便利化领域(2项):邮政部门代开发票、创建自然人一人式税务档案。
2.贸易便利化领域(5项):“互联网+海关”功能拓展、海运进出口集装箱快速验放、优化船舶燃油硫含量检测机制、超大型邮轮及集装箱船进出港口绿色通道制度、推进边检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
3.转变政府职能领域(2项):“零跑动”政务服务模式、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平台。
4.法治建设领域(1项):涉港澳纠纷法律查明实施平台。
(二)在全省相关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10项)
1.在全省除深圳市以外的地区复制推广(1项):不动产登记业务便民模式。
2.在珠三角九市复制推广(5项):以“三维地籍”为核心的土地立体化管理模式、商事纠纷“掌上”调解服务、互联网电子证据规则、涉港澳商事案件属实申述规则、进出口贸易环节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新模式。
3.在全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2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建设全球中心仓、跨境电商货物“先放行入区、后理货确认”。
4.在广州、深圳、珠海市复制推广(2项):“一企一策”监管模式、网络身份核验。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 昌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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