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樊华)2020年1月1日,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自当日零时起,沈阳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按照《沈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实行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基础上,还同步调整了经血管介入诊疗、手术治疗以及其他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综合医疗服务类等项目价格。取消了现行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政府指导价按基准价格与浮动幅度管理的形式,实行一、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分级定价和医疗服务价格最高限价管理。通过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有利促进医用耗材合理使用,降低患者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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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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