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起深圳婚姻登记“全城通办” 可跨区申请办理
10月8日,深圳市民政局发出公告:从2019年10月10日起,全市实行婚姻登记“全城通办”。
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廖远飞介绍,“婚姻登记全城通办”,顺应了广大市民群众对新时代婚姻登记工作的新期待、对美好婚姻生活的新向往,是深圳加快构建现代民政、打造民生幸福标杆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于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婚姻登记“全城通办”服务无缝衔接,深圳市民政局举办了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培训班。培训班还组织了新婚姻登记员的考试,进一步提升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培训班邀请广州市民政局、中山大学、盐田区人民法院等单位专家学者,通过授课、经验交流等形式,讲授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案说法,剖析风险防控,提出防范和化解措施,找准工作着力点,帮助各区(新区)婚姻登记部门更好地理解和推进“全城通办”工作的具体要求。培训班还组织了新婚姻登记员的考试,进一步提升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婚姻登记“全城通办”的公告】
按照民政部关于“探索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的部署,为向深圳市民提供更加人性化、便利化的婚姻登记服务,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自2019年10月10日起,在全市实行婚姻登记“全城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全市各区(新区)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我市户籍居民跨区(含行政区和功能新区,以下同)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涉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办理。
二、办理方式
全市各区(新区)婚姻登记机关实行婚姻登记预约制,通过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受理市民的预约申请。各区(新区)婚姻登记机关在满足本区户籍居民婚姻登记需求的基础上,提供约20%的预约号供其他区(新区)户籍居民申请跨区办理婚姻登记。
三、婚姻登记机关地址及咨询电话(见下表)
南方日报记者 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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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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