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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包工头涉诈骗被判11年上诉 司法鉴定数据受质疑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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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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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一包工头涉诈骗被判11年上诉,司法鉴定被指与现场不符

案发时路已修好四五年。郭军说,路两边的井盖在地里或者被工地圈起来,很难找齐。澎湃新闻记者 段彦超 图

  2019年4月29日,69岁的郭秋昌因合同诈骗罪,被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长治中院认定郭秋昌诈骗数额为953万的重要证据,是山西中成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中成源”)作出的工程鉴定报告及报告中的“司法鉴定意见”。

  对该案中的司法鉴定情况,郭秋昌的家属提出了质疑。6月5日,郭秋昌的儿子郭军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该案曾做过两次鉴定,第一份司法鉴定书违法,经投诉,鉴定所被训诫、鉴定人被行政警告;此后,侦查机关聘请中成源第二次鉴定。

  两次鉴定,均认定郭秋昌在长治县信义村月华街项目安装射灯11套,结算工程量14套,安装井盖71套,结算工程量126套。郭秋昌的辩护律师杨力指出,两次鉴定都提到“经过现场勘察”,然而无论鉴定报告还是案卷中,均未找到这两家的现场勘察笔录。案卷中,只有警方的两次现场勘察笔录,警方的认定正是射灯11套,井盖71套。

  郭军对澎湃新闻说,经他们多次实地查看,射灯实际安装14套,井盖安装118套。

  “案发时,路已修好四五年,现在已经七八年。像射灯,有一个因为对着后来建的小区的门,被移走。井盖在路中间和路两边的地里,许多被掩埋,或被工地圈住,我们对比施工图纸,徒步七八次,费了很大功夫,才查清。”郭军说。

  长治市中院判决书显示,尽管存在诸多疑问,中成源的工程鉴定报告依然被采信。6月5日,澎湃新闻多方联系中成源未果。长治中院法官史蕾表示,以判决书为准。

  郭军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已向山西省高院提起上诉。

庄稼地里的井盖。澎湃新闻记者 段彦超 图

  首次司法鉴定程序违法,鉴定人被处罚

  长治中院2019年4月29日作出的刑事判决书显示,郭秋昌系建筑工程建造师,2016年11月1日因涉嫌合同诈骗被长治市屯留县公安局刑拘,后被批捕。

  判决书认定,郭秋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011-2012年间,借用(河南)林州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义,在长治县信义村月华街道路、排水工程和长治县工业园区易通、信义展区工程施工、结算期间,虚报工程量,诈骗长治县工业园区工程款共计9534282.5元。其中未遂6816096.3元(编辑注:工程款部分未结算),既遂2718186.2元。因犯合同诈骗罪,郭秋昌被判有期徒刑11年,处罚金30万;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2718186.2元。

  此前的2016年5月10日,受屯留县检察院委托,山西长审司法鉴定所对长治县信义村月华街道路、排水工程进行司法鉴定,并于当年12月1日出具司法鉴定书。屯留县检察院据此起诉郭秋昌合同诈骗910万。2018年3月、5月,该案两次开庭,其间,郭秋昌的家属投诉认为前述司法鉴定书违法。2018年6月28日,长治市司法局认定:司法鉴定人张燕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执业类别为司法会计鉴定,并无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提请山西省司法厅给予其相应行政处罚;山西长审司法鉴定所在接受鉴定委托方式以及出具鉴定意见时限上违反有关规定,屯留县检察院书面鉴定委托时间比司法鉴定书中委托时间晚4个月,张燕称先受口头委托后补手续,长治市司法局依职权对其训诫。

  2018年10月4日,陕西省司法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张燕警告处罚。

  2018年10月18日,屯留县公安局委托中成源对“月华街道路工程虚报工程量的造价”和“长治县工业园区信义、易通展区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后者作出两份《工程鉴定报告》,并在报告中提出“司法鉴定意见”。

  中成源(2018)005号《工程鉴定报告》认定,信义村月华街道路工程虚报工程量8850162.49元。其中,井盖审计结算126套,鉴定71套,虚报86469.53元;射灯审计结算14套,鉴定为11套,虚报19504.49元;花岗岩侧石、平石虚报1146098.8元;翻浆(编辑注:修路时,因降水、地下水等原因,路基发生弹簧、开裂、鼓包、严重时泥浆外冒,需将原土挖走,进行填土、片石等操作)审计结算工程量37600.6立方米,鉴定为12521.52立方米,虚报7598089.67元。前述长治市中院判决书认定,证明花岗岩侧石、平石虚报的证据不足,该部分不计入虚报数额。

  中成源(2018)004号《工程鉴定报告》认定,长治县工业园区信义、易通展区工程造价为3332499.86元。长治市中院判决书显示,长治县工业园区该项目向郭秋昌拨款5280000元;证明水稳层和易通展区二次工程虚报117281.33元的证据不足,不予认定。

  两项加起来,判决书认定郭秋昌共虚报、诈骗工程款共9534282.5元。

路口的射灯。澎湃新闻记者 段彦超 图

  鉴定数据受质疑

  6月5日,郭军对澎湃新闻称,中成源工程鉴定报告里的射灯、井盖数量是错的。

  月华街施工图纸显示,设计射灯18套。郭军介绍,实际施工时,有3套射灯与高压线相邻,挖有基坑,但没敢装,还有1套射灯所在位置的房屋未拆迁,没法安装。因此,最终安装射灯14个套,审计结算也是14套。澎湃新闻实地查看,与月华街相交的5个路口,共装射灯13套。有1套因正对后建设的月华小区偏门,被挪到附近停车场。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两个路口,确实有3套射灯挖好基坑未安装,旁边分别有10KV的高压线和110KV的高压线。还有1套射灯所在的路口,不仅这套射灯没修,近十平方米的路面也没修。郭军说,后来这块地拆迁好了,但工程早已结束。

  澎湃新闻实地查看,井盖共3竖排,分别在路中间(51个)和路两边的地里。澎湃新闻结合郭军提供的勘查视频,沿月华街两边往返多次,共查到井盖118套。

  上述两次鉴定,都提到“经现场勘察”,但在相关报告里,澎湃新闻均未看到现场勘察笔录。

  “正常来说,你既然鉴定,鉴定报告里必须要有自己的现场勘察笔录。”郭秋昌的辩护律师杨力说,第二次开庭时,山西长审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张燕曾出庭,他询问对方有无现场勘察笔录,对方说案卷里有,但他在案卷里,只看到警方的两份现场勘察笔录。

  郭军介绍,山西长审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意见书被推翻后,在第三次、第四次开庭时,他们申请中成源的鉴定人出庭,被法庭驳回。他们怀疑,两次鉴定都是借用警方的现场勘验笔录。

  长治市中院判决书显示,屯留县公安局现场勘验笔录显示铸铁井盖51个(注:刚好是道路中间的井盖数量),供水井盖20个,射灯11个。2018年1月22日,屯留县公安局进行复勘,与第一次结论一致。

  澎湃新闻看到,警方的勘验示意图,并没有标注井盖和射灯的具体位置。所附照片,也只能证实有井盖、射灯、路灯等,而无法证明数量。

  杨力律师认为,11套射灯,可能是月化街最东头的两套忘数了,加上被移走那套,刚好相差3套。郭军告诉澎湃新闻,71套井盖的数据,可能来自他弟弟报给长治县工业园区的数据。其父被抓不久,工业园区曾让其弟去查井盖,当时路两边长着庄稼,或已被工地圈起,因路已修好多年,粗心的弟弟简单数了一下,报过去71套。这两三年,郭军对着施工图纸,徒步七八遍,钻庄稼地、工地,最终找到118套井盖(其中115套明确能找到,3套是井盖已不见,井洞被掩埋),并进行图纸标记。“只要下些力气,都能数清楚。”

  郭军指着路边一工地内七八米高的土堆说,像这样的情况,下面的井盖一直无法查找。澎湃新闻注意到,因为路边地里的井盖,距路边数米,郭军曾费力挖出的井盖,有又被掩埋的。

  杨力律师告诉澎湃新闻,在法庭上,他们多次申请带公诉人实地查看,未被法院许可。

  6月5日,澎湃新闻致电办案民警,其表示自己现场勘察过,但未回应细节。

  澎湃新闻注意到,长治市中院判决书称,结合郭秋昌施工方多名证人证言,均证实月化街道路工程约40米安装一个井盖。施工合同证实该道路全长2058.752米,按结算中井盖126个计算,平均16.33米就会铺设一个井盖,与证人证言和客观实际不符,可以印证井盖工程存在虚报的事实。对此,郭军说,法院是按1排井盖推算,可明明是3排井盖。

  警方的勘验示意图,未说明有多少射灯和井盖,以及它们的位置。第二次鉴定被指超范围,长治中院:可采信

  前述长治市中院判决书显示,信义村月华街道路、排水工程竣工后,长治县审计局委托中天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审核。送审工程款金额为47365988元,审核竣工结算价为38416096元,核减8949892元。其中,翻浆量审计核减7284立方米。

  中成源《工程鉴定报告》认定翻浆量虚报25079立方米(7598089.67元)。杨力律师称,他核对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无法得出该数据。

  澎湃新闻注意到,两份日志对翻浆记录的标段不完全一致,且不是每次翻浆都记录长宽高。同时长治市中院判决书显示,多名证人说翻浆量夸大了。对此,杨力律师指出,证人说的是施工时的情况,但结算审计时,翻浆量已核减7284立方米,怎么证明还有虚报?

  澎湃新闻查询到,中成源虽拥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但没有取得司法鉴定许可,两名鉴定人也非该公司司法鉴定人。根据原建设部第14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成源的业务范围,包含“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杨力律师表示,以上说明中成源不能鉴定刑事案件中是否构成虚报、诈骗。

  澎湃新闻注意到,前述长治中院判决书认为,刑事案件中也存在经济纠纷,因此,中成源并未超鉴定范围。判决书称:“山西省司法厅晋司发【2018】1号《陕西省司法厅关于严格司法鉴定准入和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证实山西省已取消工程类司法鉴定,针对该客观事实,依照《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涉案的鉴定报告可作为专家意见参考,采信。”

  杨力律师曾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投诉中成源。4月26日,该厅回函称,鉴于举报的案件已进入诉讼阶段,有关问题建议通过司法渠道解决。“你们举报的是中成源非法从事司法鉴定业务,而不是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造价咨询的问题”,建议向司法行政部门反映。

  杨力律师指出,即使可以作为专家意见参考,两份中成源《工程鉴定报告》从程序、资质、形式、内容都无法作为证据使用。其指出,虽然国家已取消工程类司法鉴定,但此案并非无法进行司法鉴定。“像射灯、井盖数量,不属于专业范畴,无需司法鉴定,办案机关就可以查清。像翻浆量,完全可以申请痕迹鉴定(属物证类司法鉴定)。”杨力对澎湃新闻说。

  6月5日,澎湃新闻致电中成源,该公司拒绝透露两名鉴定人电话。到该公司工商注册地寻找,却未找到该公司。长治市中院法官史蕾则向澎湃新闻表示,郭秋昌家属已上诉,案卷已递到山西省高院,其不接受采访,以判决书为准。

郭军展示他自己绘制的射灯和井盖详细图。澎湃新闻记者 段彦超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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