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娱乐公司称刘德华方欺诈 刘德华公司这样回应
搜狐娱乐讯 近日,有报道称,某文创娱乐公司刘德华公司——映艺娱乐,涉嫌欺诈。此前,该文娱公司几位男性负责人曾在街头挂,上写“刘德华(映艺公司)还我钱”。据悉,双方曾就投资款项给付问题产生争议。
该文创娱乐公司矛头直指的映艺娱乐公司,系刘德华于2002年一手创办,主营电影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日前,该公司负责人苏耿弘对称,己方曾与映艺娱乐公司就“2018—2019刘德华世界巡回演唱会”内地与站合作事项达成一见,并于2018年5月至7月间签订“站”投资协议书,确认投资比例。苏某表示,今年7月4日,依照协议,己方支付第一期投资款。然而,8月16日,按约应支付的第二期投资款未能按时兑付,映艺娱乐曾就此事发函催款。
对此,因担心合约是否能够顺利进行,苏耿宏特发微信向刘德华方询问第二笔款项应作何处理,得到“按余额不足”的回复。因而,苏认为刘方有“继续履约”的意思表示,故于8月28日补足尾款,并得到映艺娱乐收款确认。然而,随后苏某发现自己公司的商标却被刘方从刘德华“站”演唱会宣传海报中删去,并于9月22日收到映艺娱乐函文,称苏某公司违反协议约定,因此终止投资协议,并投资款。
对于这样的结果,苏某表示无法认同。他表示,如果映艺娱乐认为履约出现困难,应提前告知苏某公司,而不是发函催款,且在收取款项后并未告知就将其公司商标从海报上剔除,而后再发函终止协议并款项。此后,苏某公司先后两次发函向映艺娱乐,均未得到对方回应。
由此,苏某方面认为有理由怀疑映艺娱乐恶意欺诈,骗取、贪占投资款。为得到刘方回应,该公司几位负责人日前在街头举立牌、挂,大书“刘德华(映艺公司)还我钱”。下午,映艺剧团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此前针对此公司的诈骗纯属无稽失实。
本公司,映艺剧团有限公司,得悉从前天开始有报道说聚善美文创娱乐有限公司(“聚善美”)本公司涉嫌诈骗。此属无稽失实。
本公司确实曾与聚善美就《刘德华世界巡迴演唱会2018至2019站》签订投资协议书(“该协议”),该协议清楚写明违约转让属不可补救的严重违约行为。市场不时传出聚善美违约转让的消息,每次聚善美都一一否认,其负责人更以性命绝无其事。但本公司于8月下旬得到聚善美违约转让该演唱会投资权予第三方的确据,在与聚善美当面对质时,聚善美负责人亦只好承认违约转让和道歉。经审慎考虑后,本公司正式书面通知聚善美负责人终止合作并按该协议条款聚善美投资款。
可是之后,聚善美表示对本公司终止该协议不服,并要求继续投资刘先生演唱会,否则会採取刑事、揭露等手段。本公司认为双方已没有互信基础,表明不可能再合作。本公司亦向聚善美指出若不服本公司终止合作的决定和按该协议投资款的,可按该协议将争议提交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但聚善美至今未有提出仲裁,反而根据报道,向台北检察院对本公司提出诈骗。本公司至今未有收到台北检察院的任件。
至昨日下午,在本公司办事处楼下,出现多位身穿黑衣戴上黑口罩男子,手持以演唱会海报设计而製的“无信无德”、“还我钱”等纸牌和横额。因为对方没有表露身份,所以本公司只能猜测那些行动是与聚善美争议有关。如果那些男子确是聚善美,本公司只能说聚善美是一贯的协议书条款,以非一般手段逼本公司就范。是之区,若对本公司处理不服,请按该协议到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
本公司对此事为带来不安和刘先生造成困扰表示致歉。祈望不会影响大家欣赏演唱会的心情。本公司绝对守法和尊重合约,亦希望聚善美和其负责人和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