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VS于正案一审比对错在哪儿?
琼瑶诉于正抄袭案二审于4月8日上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人于正(原名余征)等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审理程序存在问题。于正一方提出新的证据,称琼瑶已将《梅花烙》的著作财产权完全转让给了其他公司,她并不具备原告的适格主体资格。于正方代理人陶鑫良律师首次对外就本案中《梅花烙》与《宫锁连城》进行了深入分析及完整对比。
琼瑶于正著作权侵权一案的长时间发酵已经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司法界,本案对于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保护范围和改编权侵权的判定标准也必将产生重要影响。
所有的法律分析都应当基于对事实的完整了解,本案一审判决书中“两部作品的整体比对”、“21个情节的比对”、“人物关系比对”三个部分,均只反映了本案的部分事实。本文试图还原的两个故事的完整比对,以供大家开展更为深入的讨论和分析。
作品整体比对错在哪儿?
(上)
(1)对《梅花烙》和《宫锁连城》故事的概括不正确,未能在整体上体现两剧的主要内容
①选择性提取和遗漏
一审判决基于原告所选择指控的《梅花烙》21(17)个情节并不能完整地概括《梅花烙》的主要故事脉络,原告根据诉讼需要选择了21(17)个情节,有选择性地遗漏了更多重要的情节。
图1
图1是《梅花烙》所有故事情节脉络,其中原告所指控的21(17)个情节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并且抽象层级粗细不一,有些是细支末节,有些则是十分上位的概括,例如:“偷龙转凤”如何与“清歌伴少年”这类细节相提并论?原告选择21点的标准是——原告认为相似的,入选;不相似的,弃选;无所谓是否代表故事的框架脉络,一审判决欣然从之。
表1:
图2
表1和图2是根据原告一审所主张的《梅花烙》和《宫锁连城》中21个情节所对应的时间点做出的图表,可以看到从电视剧的时间上,原告所指控的21(17)个情节占《梅花烙》全部电视剧时间的10.17%,占《宫锁连城》全部电视剧时间的4.5%。可见,原告必然是有选择性地遗漏了一些甚至是很大部分的情节,那么将21(17)个情节组合起来,如何能够代表《梅花烙》整体故事呢?
我们在还对一审判决概括遗漏部分进行文字修订,由于篇幅太长,在此举三例说明:
皓祯发现吟霜的手伤,得知兰馨对吟霜的种种虐待,怒闯公主楼与兰馨扭打,闹得满府风雨。/(吟霜被害流产后)皓祯带兵硬闯公主楼,欲勒死崔妈妈,兰馨抛却公主之尊跪地求饶仍不能浇灭皓祯怒火。吟霜以小产之躯求情。
- 虐情败露额附怒打公主/兵闯公主楼行凶弃女以德报怨
额附远行,兰馨送玉求和以砸碎狐屏而终,皓祯将兰馨推出门外。/兰馨绝望病倒,相信吟霜为白狐,精神崩溃,担心狐妖报复威胁生命,倩柔将公主禁足不许入宫。
- 公主再求和狐屏破人心碎/公主疯癫被禁足
(翩翩向兰馨告密后)兰馨翩翩又入宫告状。/皇上便降罪整个王府,并下令处死皓祯。王爷仍欲武力抵抗送走儿女,皓祯以命相劝。吟霜通过翩翩和崔妈妈入宫求公主,激将、求死均无济于事。皓祯狱中与王爷福晋绝别。/皓祯临行见兰馨最后一面求得其原谅。皓祯行刑时刻,公主以死相胁求得圣旨前来法场,赦免皓祯死罪,吟霜却已依约在午时钟响时悬梁自尽。皓祯对尘世再无眷恋,携吟霜尸体远走山野。
原告之所以没有选择这些情节,最主要的原因是《宫锁连城》没有相应的情节。在单个情节比对时,法院可以仅就原告所指控的单一情节进行评述的判断;但是在整体比对时,必须考虑故事情节的概括是否完整涵盖了主要故事脉络。
而上述被遗漏的情节在故事结构上至少是与原告所指控的21(17)个情节相并列和不被包含的,是在进行整体故事比对时不可被遗漏的。
例如:“虐情败露额附怒打公主”这个情节的戏剧目的在于三个主人公矛盾冲突的首次公开爆发,是整个故事由暗流涌动向波涛汹涌、彼此折磨最终以悲剧收尾的转折点;而“兵闯公主楼行凶弃女以德报怨”则是额附与公主因吟霜直接、公开的冲突中最强烈的一次。一方面,额附为吟霜失去理智甘冒谋反之罪的疯狂行为彻底击碎了公主欲和吟霜相争之心;另一方面,吟霜的以德报怨也令嬷嬷感激,从而导致下一个情节中劝导公主求和以及后来为吟霜引见入宫求公主救命。
再如,“公主再求和狐屏破人心碎”这个情节的戏剧目的在于将公主和额附的矛盾推向顶点,让公主失去最后的希望,紧接着导致了“公主疯癫被禁足”,而公主的疯癫直接导致皇帝降罪和故事的悲剧结局。在《梅花烙》中公主的再次求和以得到额附的冷酷拒绝甚至以毁坏整剧象征的白狐屏为结束,其份量要远大于得到额附误解和略带歉意的首次求和。而原告选择性地遗漏了这样重要的情节,而一审法院也竟予以认可。
又如,“进宫告状/赐死决别/公主相救/生离死别”这一串情节直接是故事的结局,占了全剧12%的篇幅,原告所主张的所有21个情节加起来也只有不到10%的篇幅,在进行整体比对时竟也被直接无视。
一审判决在进行整体比认定对开始时称“本案原告主张的相关情节为《梅花烙》中的21个情节以及小说《梅花烙》中的17个情节。这些情节的分布顺序为……”,最后却认定《宫锁连城》“构成对剧本《梅花烙》及小说《梅花烙》改编的事实”。试问,在故事主要情节大量残缺的基础上如何判定对整个剧本的改编?
图3
图3是《宫锁连城》主要故事情节脉络,可见一审判决在整体比对中对《宫锁连城》的选择性遗漏则更为严重。
对于与江逸尘及杏雨旧事有关的所有主线情节均未丝毫提及,而江逸尘这条主线在《宫锁连城》中几乎是与偷龙转凤相并列的主线,其对连城的深爱及对恒泰的复仇交织造成了恒泰与连城的误会甚至严重感情裂痕,对剧情的推动有巨大的影响。可以说,在进行整体比对时,不比对这条主线的相关情节,根本算不上是整体比对。相类似的,将军府与佟府之间的恩怨也不应被遗漏而被全部选择性遗漏了。
即便是偷龙转凤和公主下嫁这条主线上,原告和一审判决也选择性地遗漏了很多重要情节,举三例:
- 进宫告状/赐死决别/公主相救/生离死别
公主向连城学唱、学厨、学恒泰所好,十分喜欢连城成,要和连城当好姐妹。/(恒泰被软禁后)醒黛与连城联手,涉险查明真相,连城处处保护开解公主,生死关头为救公主亲身犯险引开盐贩险丧命,公主感动万分。/公主向恒泰陈述当时险情,嬷嬷察觉恒泰显然更关心连城,公主浑然不觉。公主欲亲近恒泰,又被恒泰拒绝。佟毓秀欲以恒泰和连城的秘密交换公主求情,恒泰及时阻拦,无奈为之求情。嬷嬷提醒公主小心连城,公主不疑有他,反责怪嬷嬷。
- 以友相待连城愧疚/涉险破案性命相交/隐觉端倪公主不信
醒黛怀疑恒泰有私情,恒泰将计就计,用小雪李代桃僵,以致醒黛误认为与恒泰有染的人是小雪。醒黛探问,恒泰表示喜欢小雪,醒黛假意接纳,恒泰感动,终于与醒黛同房。公主因怀疑连城而自责向连城道歉,连城愧疚自责。小雪实际被送往宗人府杀害,连城得知小雪被害,埋怨恒泰,两人第一次不悦。
- 小雪冤死情侣龃龉
(二房将偷龙转凤之真相告诉醒黛后)醒黛以主府之权交换两人保守秘密。
而上述被遗漏的情节在故事结构上至少是与原告所指控的21(17)个情节相并列和不被包含的,是在进行整体故事比对时不可被遗漏的。
例如:“以友相待连城愧疚/涉险破案性命相交/隐觉端倪公主不信”这个情节的戏剧目的是为了表现公主的率真可爱,从逻辑推演关系上使连城内心歉疚,加剧连城与恒泰之间感情发展的内在阻力;连城在危急时刻以涉险救公主既回应了连城的歉疚,又反应了连城对于友情的重视从不亚于爱情,这也是《宫》剧一直希望体现的主题之一。公主与连城之间最初的这段友情,也为后来公主发现私情后的背叛感和愤怒进行铺垫。
再如,“小雪冤死情侣龃龉”这个情节的戏剧目的是造成连城与恒泰之间的第一次感情波折。而这种波折产生的原因正是连城始终对底层穷人有一种平等尊重的强烈坚持,这种坚持也正是其反复解救江逸尘的原因,实际上如果连城失去了这种尊重,便失去对自己生命的尊重。这也恰恰表达了《宫锁连城》对于爱情之外其它复杂人格感情的重视。
又如,“保密”这个情节虽然短即恰恰反差极大地反应了《梅花烙》与《宫锁连城》之间貌似相似的情节的实质差异。该情节的戏剧功能在于表现醒黛公主对恒泰的深情厚意,在得知其真实身份后的震惊之下仍为恒泰着想,冷静地其保全名誉和的身份地位将军府。
以上种种充分说明了一审判决对于两个故事进行了选择性取舍,从而基于此事实调查的法律分析将有失公平。
②曲解原意
除了遗漏,一审判决对已经概括的内容尚有曲解。在此举两例说明:
- 保密
一审判决认为《宫锁连城》中也有“4.英雄救美初相识,清歌伴少年”的情节,尽管一审判决就单个情节不构成实质相似,但认为该情节“造就了二人的相识,为日后相恋及作品故事的向下发展设定前提(P64)”的情节排布及推演过程基本一致。
实际上这个概括是曲解和误导。在《宫锁连城》中“造就了二人的相识”的根本不是所谓“英雄救美”,所谓“清歌伴少年”也不是恒泰和连城的相识的一部分。
《宫锁连城》恒泰与连城的初识并非“英雄救美”式的一见钟情,他们的初识是以欺骗和误解告终的,而他们真正的相识是由误解到爱慕的缓慢转变。两人初识连城利用恒泰骗钱,第二次相见恒泰观察连城假扮孕妇大闹迎亲赚钱,第三次连城假扮舞女有偿帮助恒泰抓捕王胡子,第四次恒泰从佟家麟之手救助连城,直到第五次连城给李奶奶临终,恒泰才发现连城之前的偷盗好财都是为了救病扶孤,最终是连城纯良让恒泰深为感动,而恒泰对连城的欣赏和认同令两人之互生爱慕。之后,两人听歌唱曲,畅游花海,展开恋爱。
男女主人公的相识相爱有千万种,恒泰与连城绝对不是一审判决书所概括的“英雄救美初相识”,两者的戏剧目的,除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男女主人公相识”之外,均不相同。从逻辑推演上,前者表现皓祯与吟霜纯粹的爱情,后者则埋下了连城在爱情之外的重要感情关切,并且成为两人日后所有矛盾的源泉。
- 初识骗财/再识计助有情人/三识助诱匪贼/四识救于危难/终识爱慕纯良/唱曲畅游展开恋爱
- 标签:
- 编辑:李娜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