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招生案亚裔组织指责“偏见裁决” 支持上诉
中国侨网10月3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亚裔学生指控哈佛大学招生歧视案波士顿联邦法院法官柏若斯(Allison Burroughs)裁定哈佛招生程序虽不完美,但符合宪法规定。对此裁决,美国亚裔教育联盟(AACE)发声明强烈谴责称,“此不公正判决是联邦地区法院洗白哈佛大学录取歧视行为、并攻击亚裔孩子平等教育权益的错误之举。”
亚裔教育联盟在声明中说,“法官如此倒行逆施的判决完全无视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所呈交的哈佛对亚裔存在严重录取歧视的确凿证据。它充分表明了波士顿联邦地区法院在政治正确意识形态和统治‘精英’傲慢心理误导下偏袒哈佛的不公正立场。该法院对此案的事实和法理裁决无非是一个被专业术语精心包装的文案,它对哈佛方专家的证词照单全收,却忽略了SFFA方专家的举证。”
该声明还指,此次裁决不仅违背了1964年美国民权法第六条以及美国宪法第14号修正案,同时也给众多大学继续体制化地歧视亚裔孩子树立了极坏的先例。
声明说,AACE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学生公平入学组织(SFFA)诉讼哈佛、捍卫平等教育权益的未来举措。
AACE主席赵宇空2日受访时说,他认为此裁决对继续歧视亚裔存纵容效果,违背了最高院不能进行种族配额的规定。他说,虽然SFFA应该会继续上诉到最高院,但此次判决仍有两三年效应,而以后的审判也会参考此次裁决。他说,此次偏见判决全盘接受哈佛模型,并没有考虑到种族数据对比。
他呼吁,所有遭受过歧视的亚裔学生勇敢站出来,参与到SFFA和AACE捍卫亚裔孩子平等教育权益的抗争之中。而AACE近期也将继续联络其他亚裔团体支持SFFA。(刘晨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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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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