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13年8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58号文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享有、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1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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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连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经理、中信证券股份公司投行部经理、第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
刘入领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裁办公室主任、理财客户部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兼营销服务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助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珠峰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科员、有色部经理、上海公司副总经理,英国金属矿产有限公司小有色、铁合金及矿产部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董事,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
王晓东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科员,日本五金矿产株式会社财务部科员,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财务总部副总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资本运营部总经理,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代永波先生,董事,管理学硕士。历任深圳市深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广州市顺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帕拉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伟喜先生,董事,经济学学士。历任福云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厦门天地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高能资本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董事等职。现任中广核财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庞继英先生,董事,金融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委员会干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处长、处长、副司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副总裁、总裁,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金融稳定局巡视员,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副董事长、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魏华林先生,董事,197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学专业、1979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学研究班。历任武汉大学经济系,保险系副教授、副系主任、主任,保险经济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保监会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暨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等职。现任武汉大学风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尹公辉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四川建材工业学院员、学办主任,中农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主管,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百利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刘国威先生,监事会,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五矿集团财务公司资金部科长、企荣财务有限公司资金部高级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金融业务中心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兼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等职务。现任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监事会,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余斌先生,监事,经济学学士。历任深圳鸿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经理、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副总经理、中科证券托管组副组长。现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蒋牧人先生,监事,法律硕士。历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华林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业务总监。现任深圳市帕拉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廖维坤先生,职工监事,理学学士。历任轻工业部南宁设计院电算站软件工程师,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电脑主管,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管理总部电脑工程师、布吉营业部营业部副总经理、稽核总部高级经理、经纪业务总部高级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首席信息官,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王卫峰先生,职工监事,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省国际信托公司财务人员,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财务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主管,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负责人。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张再新先生,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历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工会财务委员。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部总经理助理、交易主管。
陈振宇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民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基金投资部总经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孙晓奇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高级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运行部襄理、市场发展部高级经理、债券基金部执行经理,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筹备组副组长,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兼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李学明先生,副总经理,哲学硕士。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经理,理财发展部高级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安信基金筹备组;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乔江晖女士,督察长,文学学士。历任中华人民国科长、副处长,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筹备组,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张翼飞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摩根轧机(上海)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主管,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处研究员,秦皇岛嘉隆高科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日盛嘉富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研究部研究员。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2014年3月26日至2016年3月13日,任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1月24日至2016年3月7日,任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25日至今,任安信稳健增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14日至今,任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9月29日至今,任安信尊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9日至今,任安信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月13日至2018年9月11日,任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安信永鑫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8日,任安信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先生,管理学硕士。历任光大证券研究所研究部行业分析师、国信证券研究所研究部高级行业分析师、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投资研究员、太和先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研究总监、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投资总监、上海东证橡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2017年12月26日至今,任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尊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安信永鑫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稳健增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龙川先生,统计学博士。历任Susquehanna International Group(美国)量化投资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首席研究员、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监。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经理。
陈一峰先生,经济学硕士,注册金融分析师(CFA)。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助理研究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筹备组研究部研究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研究员、特定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究总监。
占冠良先生,管理学硕士。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投资部基金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FOF投资部总经理。
杨凯玮先生,大学土木工程学、新竹交通大学管理学双硕士。历任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组合高级专员,中华开发工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营交易员,元大宝来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宏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科长,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张竞先生,金融学硕士。历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安信基金筹备组研究部研究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研究员、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陈鹏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行业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首席招聘官。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总经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称号;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2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0余名,服务团队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式证券投资基金共419只。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投资比例和投资品种输入系统,每日登录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和反映集中的问题,电线、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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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住所:市海淀区东北旺西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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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稳健的投资策略,为投资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中期票据、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金融债、企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的首发或增发,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因投资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个月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所指的信用债券包括企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等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各类债券。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信用债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在期、封闭期前3个月以及封闭期最后3个月不受上述投资比例。在期,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金、应收申购款等。
为合理控制本基金在期内的流动性风险,并满足每次期的流动性需求,在封闭期内,本基金将严格遵守投资组合久期与封闭期适当匹配的原则。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并结合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结构及变化趋势,确定投资组合的久期配置。原则上,如果预期利率水平将会上升,则缩短投资组合的平均久期;如果预期利率水平将会下降,则适当延长投资组合的平均久期。
本基金将基于宏观经济研究、货币政策研究、利率研究和证券市场政策分析等宏观基本面研究,综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预期收益及市场结构等因素的分析结果,在符合本基金投资比例和久期配置的基础上,通过合理配置并调整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公司债等不同债券类属券种在投资组合中的构成比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信用债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在基金投资过程中,个券的信用风险管理主要依据该券的内外评级结果。信用评级包括主体信用评级、债项信用评级和评级展望,评级对象包括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其他各类债券。
在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对债券的主体信用评级主要包括经营历史、行业地位、竞争实力、管理水平、投资计划、股东实力、财务报表等。本基金采取内外部评级结合的方法,参考外部评级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信用债券建立研究库。根据内部评级办法,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研究库中的信用债券进行综合评估,建立信用债券的投资库。
在具体操作方面,本基金通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财务指标对债券发行人的盈利能力、资本结构、偿债能力进行综合评分,对发行人股东类型、主承销商、人属性、授信额度等方面进行定性分析。
此外,本基金对债券发行人的财务数据、公司公告、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和持续,并分析上述因素对债券信用风险的影响。寻找引起信用水平变化的主要因素,密切关注可能调整信用评级的债券。同时,建立相应预警指标,对信用债券投资库进行动态调整和。在投资操作中,适时调整投资组合,降低信用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采取基本面分析和量化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本基金管理人行业研究员对可转债发行人的公司基本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对公司的盈利和成长能力进行充分论证。在对可转换债券的价值评估方面,由于可转换债券内含价值,本基金将利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方法对可转换债券的价值进行估算,选择价值低估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持续研究和密切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品种的发展,对普通的和创新性的资产支持证券品种进行深入分析,制定周密的投资策略。在具体投资过程中,重点关注基础资产的类型、发行条款、提前率和市场流动性等因素,综合运用定性基本面分析和定量分析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价值进行评估,实现资产支持证券对基金资产的最优贡献。
在期内,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障基金运作安排,为防范流动性风险,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以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2)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微观经济运行趋势和证券市场走势,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执行情况。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基金投资行为必须经过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投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该委员会制定的原则和决策从事投资活动。投资总监主要职责是参加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投资研究业务规则并监督投资部门和研究部门的日常管理、审批基金经理超权限投资等。基金经理在遵循上述要求的前提下负责具体执行和优化投资组合构建。
3、投资流程(1)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确定本基金的总投资战略与投资原则;
(2)宏观经济研究员把握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国内外财政、金融、货币政策和流动性变化,为投资决策提供宏观策略支持;固定收益研究员基于自上而下的研究为本基金提供债券市场、货币市场等子市场的利率走势预测及总的资产配置等。
(4)基金经理依据投基金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参考研究员的投资,结合风险控制和业绩评估的反馈意见,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并实施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
(7)风险管理组重点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定期进行基金绩效评估,并向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
(1)本基金投资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信用债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在期、封闭期前3个月以及封闭期最后3个月不受上述投资比例;
(2)期内,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金、应收申购款等;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式基金(包括式基金以及处于期的定期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3)期内,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封闭期内,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00%;
(14)在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上述比例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第(2)、(11)、(14)、(15)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的,从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或以变更后的为准。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基金合同生效至首个期前,上述“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指基金合同生效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其后每个期首日至下个期前,“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指期首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1年,因此业绩比较基准设定为与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挂钩符合本基金的运作特征。此外,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反映本基金追求绝对回报的产品定位,符合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易为广大投资者所理解。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或停止该基准利率的发布,或者有更权威、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要基金经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实施前在指定上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水平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以各销售机构的评级结果为准。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来源于《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3季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的备选证券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证券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3)其他资产构成(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9、按照国家有关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A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经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本基金基金经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情况。
5、“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风险收益特征以及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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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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