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朕不给你们机会,雍正皇帝治贪三招:发钱,抄家,杀人-孤寡老人讲历史
官员贪污是历朝历代都不能完全解决,但又坚决防范和严惩的,截止到封建王朝的最后一个朝代清朝,因为有着前面多个朝代的经验和教训,再加上清朝统治阶级的特殊性,对能影响到其统治地位的贪污现象是相当忌讳的。
清朝入关后的前两位皇帝都曾主张对贪官施以重处,顺治皇帝表示:''治国安民,首在治贪,大贪罪至死遇赦不宥'',康熙也说:''贪官之罪断不可宽'',可实际上,口头上说要严惩的这两位皇帝在他们执政的两朝都没有将重心放在治贪上。
顺治皇帝执政时期,部分明朝残余力量还在坚决抵抗,初入关的清朝需要把重点放在如何统一天下以及学会如何治理天下,在这个过程中,除坚决镇压反抗力量外,安抚原明朝士绅的行为也是必须有的,在江山坐稳前,不会刻意去惩治贪官。
康熙执政时期,这位清朝政绩最辉煌的皇帝又不停地对付内部叛乱以及东征西讨,执政重心也无法倾向治贪,等到执政后期,外部和内部都相对稳定下来,康熙又发现这个治贪实在难搞,贪污最厉害的全是跟着他平三藩、收台湾、平准格尔的功臣。
电视剧《雍正王朝》前半部分有很大篇章就是描写康熙头疼户部亏空,可精于计算的皇太子和八阿哥都不敢接受这个差事,原因就是知道这里面牵扯太大,参与的官员太多,普通官员还好说,那些跟着康熙打天下的老臣,即使是皇族阿哥也头疼。
后来是四阿哥,也就是以后的雍正皇帝接过了这个麻烦的差事,起初搞的风风火火,但在从小就跟着康熙的老侍卫魏东亭(虚构人物)因还不了钱自杀后,康熙马上叫停,为了自己的名声,康熙不得不放弃严厉治贪,没办法,做了一辈子所谓的圣君,不想老了被人骂。
这个艰巨的任务最终还是落到了雍正皇帝头上,雍正的继位是有很大波澜的,很多皇子不服,他们手下的官员自然也会制造阻力,所以雍正想要治贪也是困难重重,而且在他刚登基时,还面临着和青海罗卜藏丹津的战事,需要大量军费,国库没钱。
没钱打仗和治理国家,归根结底还是要绕回到治贪上来,贪官有钱,而且康熙时期执行的部分制度让官员有足够的渠道为自己谋私,为了充盈国库,雍正显然是做好了得罪人的准备的,他一步步的施展手段,从温和到激烈,总的手法就三条:发钱,抄家和杀人。
推出''养廉银''制度,以合法的手段提高官员收入,也剥夺了官员的非法收入来源
雍正元年,雍正皇帝正式推出了''养廉银''制度,这个制度是基于清朝官员本身的合法俸禄比较低的现实情况制定的,清朝当时在地方上的一品大员,即总督的年俸才180多两白银,最低等的知县年俸45两白银,很明显的偏低。
官员不仅仅是要养活一家老小,他们还需要聘请师爷、门客、使唤的下人等,这些都需要钱,在康熙朝以前,官员公开且不合法的额外收入就是不断的增加火耗(民银铸造为官银时产生的损耗,收税收的是官银),这些火耗就是官员们俸禄之外的收入。
虽然朝廷默认这个火耗,但火耗是没定量的,这就导致官员们对上可以用火耗亏空的名义少交税,对下可以增加百姓上交杂银的火耗,国家吃亏,百姓吃亏,只有官员不吃亏。针对这种情况,雍正推出了著名的''火耗归公''制度。
即将所有的熔炼官银的损耗全部也征收到国库,然后国库根据官员的品级下发养廉银,数量可以达到官员正常年俸的10-100倍,这个制度相当于给了官员合法的高收入,但也断了他们非法的更高收入,并且雍正发话:
汝此一生,除俸禄养廉之外,若再取官场中一财一物,不但无此天理,亦恐无此人情矣。
''火耗归公''和''养廉银''叠加起来的话,可以简单理解为,雍正收火耗100两,发给官员50两,朝廷多收了税,百姓减少了负担,但官员们又吃了亏,虽然合法收入高了,可从人性上来讲,本来可以拿100两的,现在变成了50两,心里反而不平衡了。雍正为增加官员收入的''养廉银''制度实际上还是吃了不少怨恨。
为凑集西北军费,尽快弥补国库亏空,雍正开始抄家
康熙年间,国库的钱财就有很多被官员借出去,因为康熙要保证自己的名声,所以没有严厉追讨,雍正上台后,面对空虚的国库,西北还在打仗,所需要的军费依靠精心准备的''火耗归公''等制度恐怕来不及供应,于是强迫涉及到亏空的官员限时还钱:
其各员名下应追银两,照怡亲王所请,在户部逐年弥补。各员赔补之项,若将来不能全完,仍将不能完清,官员治罪,朕亦不能再宽宥。
针对死不悔改,不愿意还钱的官员,雍正就下令抄家,并且从朝廷到地方配合起来逐个抄,当时的通政司右通政钱以垲就帮雍正出注意:
凡亏空官员题参时,一面严搜衙署,一面行文原籍官员,封其家产追变,庶不致隐匿寄顿。
整个雍正继位的前三年,抄家之风盛行,包括山西巡抚苏克济、江苏巡抚吴存礼、河道总督赵世显这样的高官也全部被抄家,受牵连的官员士绅很不满的私下评价雍正:''朝廷重聚敛而惩盗臣'',还在民间传播雍正皇帝:''好抄人之家产''。
追讨国库亏空是正当的,筹集西北军费也是迫切的,但雍正却再一次得到了官员士绅的怨恨,好在雍正本人意志坚定:''亏空侵蚀,以及贪婪枉法之辈,蠹国殃民。有干法纪。既宽其诛。已属格外。若又不严追完项。一任贪吏优游自得。国法安在耶?此明系朋党匪人,怀私捏造悖谬之语,以惑众听,殊属可恨''。
抄家如果还解决不掉亏空问题和贪污问题,雍正就不得不下狠手杀人
从雍正元年到雍正三年,雍正虽然抄了不少官员的家,但目的只是为了追讨亏空,涉事官员除被抄家外,也仅仅只是被革职,对于亏空情节比较轻的官员和部分贪赃官员还只是以警告为主,但在雍正四年之后,雍正发现警告和抄家都不能完全解决问题,依旧受到一定的抵制,于是雍正开始发飙:
必正典型,断不宽宥。
自雍正四年之后,凡遇亏空,其实系侵欺者,实行正法无赦,督抚大吏必悉行查出,既不可冤抑,亦不可宽纵。
并且雍正发现仅仅依靠官员互相之间纠察还是免不了结党营私,欺上瞒下,官员互相之间还是要尽量和谐的,只有雍正和少部分拥护他政策的官员剃头担子一头热,因此,雍正还开始发动老百姓揭发贪官,用民间力量弥补监察力量的不足,如雍正五年专门给江西百姓发上谕:
江西百姓须知朕爱养民生之至意,倘有不肖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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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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