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三省区签订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协议
11月28日,由陕西省文物局、甘肃省文物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局联合主办,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承办的陕甘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会在革命圣地陕西延安举行。
会上,陕西、甘肃、宁夏三省区文物局共同签署了《陕甘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协议》,三方将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谋划和推进陕甘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的重大合作项目和事项,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
《协议》指出,要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陕甘片区革命文化研究,深化对陕甘片区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的研究和阐释。加强陕甘片区革命文物资源调查合作,建立陕甘片区革命文物资源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统一规划、整体保护、联合展示,推进陕甘片区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实施,开展陕甘片区革命文化公园建设。联合编制《陕甘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并积极争取国家文物局立项批复。联合举办陕甘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及管理人员培训,加强信息、技术交流合作。《协议》有效期5年。
工作会上,各地代表分别就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了介绍。陕甘宁三省区的参会专家也纷纷发言,就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提出了诸多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要不忘初心,担当作为,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和文物资源的活化利用,坚守和发扬好红色精神,为全国人民提供更多的精神钙片。
据悉,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2018年印发的《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今年3月,中宣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公布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确定15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其中就有“陕甘片区”。该片区涉及三省区的51个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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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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