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控酒新法例生效 官稱食衛局飲宴不供酒
中通社12月1日電 綜合港媒報道,禁向未成年人賣酒的控酒新措施11月30日正式生效,特區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12月1日表示,相信以身作則會有感染力,故自己不會飲酒,食衛局的飲宴也不會提供酒。
陳肇始12月1日早上在港台節目被問到,特區會舉辦推廣酒類的活動,或與食衛局的控酒措施有衝突,長遠如何做控酒工作。陳肇始回應,特區及食衛局有清晰立場,每個政策局亦明白該防控計劃,讓特區內部知悉是第一步。
陳肇始指出,自己不飲酒,食衛局的飲宴也不會供應酒,“相信當我們以身作則,會有感染力,慢慢感染到其他人”。她又指,目前控煙酒辦已開始巡查,由於新控酒條例實施初期會有困難,故會先用勸籲方式,如發現有違例,會視乎情況判斷是否檢控。
據悉,的新法例任何人在業務過程中,不論是以當面或遙距分發的方式,向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士售賣和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令人醺醉的酒類指以量計含多於1.2%乙醇,並適合或擬作為飲品飲用的酒類。向未成年人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或以銷售機售賣令人醺醉的酒類,一經簡易程序,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港幣,下同)。妨礙督察執法,一經簡易程序,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完)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TAGS标签更多>>
网站热点更多>>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