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业龙头重磅官宣 正尝试研发区块链
券业龙头重磅官宣,正尝试研发区块链!中信证券为何突然发力?区块链又将如何颠覆券业
区块链应用进入爆发期,正在颠覆各行各业。
作为金融科技的重要发力点,很多金融机构都在探索研发区块链的应用以及场景落地。在多个银行、互联网金融机构试水区块链后,中信证券也表示,公司正密切关注区块链在证券行业的应用场景落地,已尝试研发,尚处于技术跟踪和探索阶段,暂未形成业务场景落地计划。
对于证券业人士来说,从关注区块链技术到探索业务场景落地的表态,代表了龙头券商先行先试的决心。那么,区块链会对证券行业造成何种颠覆呢?
中信证券正积极实践区块链在券业应用场景落地
就在高层表态要把区块链作为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之后两天,即10月26日,有投资者在上证e互动向中信证券提问称:目前,公司各业务条线中,是否有应用区块链技术?
11月18日,中信证券在互动平台回复了这个问题,透露了公司关于金融科技探索的最新动态。中信证券表示,公司始终密切关注并积极实践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在证券行业应用场景的落地,目前公司在区块链方面已尝试研发,尚处于技术跟踪和探索阶段,暂未形成业务场景落地计划。
众所周知,作为去中心化的产物,区块链具有数据不可篡改、可追溯、可审计等多个特点,会对证券行业业务造成何种颠覆呢?
波士顿咨询公司(BCG)近日发布的报告指出,区块链技术具有多方参与、复杂交易、敏感信息传输、对监管高度透明等四方面特有的价值,因而在金融行业的应用中,对不同的金融机构也就有了不同的颠覆能力。
就证券业务而言,在证券市场中应用区块链技术,可在证券发行、交易前、交易执行、交易后这四个环节降低代理中介成本,提高交易后处理效率,甚至替代现有系统。
比如,现阶段证券发行环节依赖中介提供服务,但人为干预存在道德和错误风险,基于区块链技术,可以在区块链上发行证券,降低投融资双方的风险和成本;交易前,市场参与方在区块链上共享信息,根据智能合约条件共同验证、选择性开放,同时保证安全和降低成本;在交易执行和交易后,采用区块链替代中介进行交易和后处理,通过程序化认证,降低错误风险等等。
总体而言,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具有交易即清算、信息披露成本降低、中介成本降低等优点,相对于传统场内市场基础设施在降低证券发行和交易成本、提高效率等方面具有优势。区块链技术本身数据不可篡改、时间不可逆等安全性方面的优势,在场外市场、中介环节等非集中托管登记、清算结算环节表现更为突出。
金融企业在区块链方面有两大布局
对不同金融机构而言,区块链的颠覆力度也不相同。据中金公司研报,金融企业在区块链方面的布局,一方面是投资区块链初创企业,另一方面是在开源架构或自建架构基础上的区块链业务实践。
目前,中行、招行、平安、微众银行、蚂蚁金服、京东金融、港交所等国内金融机构,以及高盛、摩根士丹利、摩根大通、花旗、纳斯达克、澳交所等国际金融机构在货币、跨境支付、清结算、贸易融资、ABS、风控等业务中,开始尝试运用区块链技术。此外,蚂蚁金服、平安科技等金融科技公司已经开始向外输出能力。
中国银行董事长刘连舸日前表示,在区块链技术研究方面,中国银行在中国银行界排名第一。中国银行推出的电子钱包是数字钱包的概念,它会打破汇率的限制,只要到中国来刷这个码就可以通用,银行在区块链技术是大有可能的。
不过,这与国际最强影响力的区块链运用还有差距。今年1月,建行研究院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金融科技活跃度进行研究评估。从影响能力看,高盛的区块链热度是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中最高的,其次是摩根大通,巴克莱、中国银行和美国银行处于第三梯队。
该研究认为,从投资能力看,欧美大型银行股权投资金融科技公司更偏重底层技术。其中欧洲大型银行投资区块链技术服务类的集中度最高,美国大型银行投资金融科技公司呈现“多而全”的特点,主要集中于支付类、金融基础设施和软件服务类、区块链技术服务类以及大数据分析类。而国内银行在区块链技术投入主要通过内部自研而非外包的方式,并将重点放在业务场景应用、解决现有业务痛点上,对基础研发投入不够。
此外,在跨境汇款领域,蚂蚁金服利用区块链技术为香港、菲律宾、巴基斯坦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低费率,高速的跨境汇款服务;在清结算领域,港交所计划利用区块链结算系统简化互联互通下内地股票的北向交易流程,方便欧美投资人投资A股。
区块链技术正在我国加速落地
国内区块链爆发期正在到来。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强调区块链技术的重要性,要把区块链作为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加大投入力度,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实际上从2008年比特币诞生以来,中国政府就开始密切关注区块链这一领域,期间也颁布了不少相关的政策法规,对区块链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推动作用。
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该通知强调,比特币不是货币;比特币只是一种虚拟商品,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买卖;任何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都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也不能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
2014年,央行成立法定数字货币的专门研究小组,以论证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行性。
2015年,央行又开始对数字货币领域的一些重点问题如数字货币发行和业务运行框架、数字货币的关键技术、数字货币发行流通环境、数字货币面临的法律问题等进行调研,并形成了一系列研究报告。
2016年1月,央行召开数字货币研讨会,来自人民银行、花旗银行和德勤公司的数字货币研究专家就数字货币发行的总体框架、国家发行的密码电子货币等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讨和交流。此次会议也被业界看作是促进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开端。
2016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2016)》,《白皮书》对国内外区块链发展现状和典型应用场景做出了详细的总结,并介绍了中国区块链技术发展路线图以及未来的方向和进程。
2016年12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该文件直接指出,到2020年,‘数字中国’建设要有显著成效,信息化能力要跻身国际前列,同时首次把区块链技术列入国家级信息化规划内容。
推动过程中也有一些规范行为,目的是为了促使这项技术的良性、规范发展。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七部委共同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指出,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其本质上就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融资行为。同时,公告还要求即日起立即停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同时,已经完成融资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应尽快做出清退等安排。“九四”公告如同一颗地雷,在圈内引发强烈震荡,被认为是中国对数字货币作出强势监管的第一步。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等五部门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该提示中明确指出,无论是1CO、IFO、IEO还是IMO,都是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进行非法融资的活动。
- 标签:
- 编辑:李娜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