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子公司东方付通违法遭罚 违反支付业务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昨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上海银罚字〔2019〕19号)显示,东方付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付通”)存在违反支付业务规定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其共计处以罚款4万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东方付通由东方钢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全资持有,而东方钢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共有3家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9%股份;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持有42.33%股份,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600019.SH)直接持有8.67%股份,另外,宝钢股份又全资持有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因此宝钢股份共计持有51%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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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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