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在着急什么?新三板点卯三天转身即赴创业板上市
自新一届发审委上任后,IPO从严审核的趋势愈演愈烈。面对高企的门槛及不断增加的IPO折戟率,大批排队企业颇有自知之明地撤回了相关申报材料。
不过,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朗进科技)却决定迎难而上,更有意味的是,当其向创业板发起冲击时,距该公司挂牌新三板,才三天。
2017年6月27日,这家主要从事轨道交通车辆节能变频热泵空调及变频控制器的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证券简称“朗进科技”,证券代码为“871452”。三天后的6月30日,该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已进入IPO期。11月23日,朗进科技向证监会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从招股书来看,朗进科技此次拟于创业板上市,共募集资金3.80亿元,其中2.76亿元用于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项目,0.63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0.41亿元用于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随着中国城市人口流通量急剧增加,交通拥堵现象日益严重,传统的公共交通工具已无法满足日常需求,运量大、速度快、污染小的绿色轨道交通正成为各大城市解决交通紧张问题的必由之。
作为轨道交通车辆行业的下游企业,该公司报告期内的业绩也得到明显改善,并于2015年扭亏为盈。不过,由于受到前期亏损的负面影响,朗进科技报告期内的偿债指标与同业相比依旧存在差距,特别是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波动程度较大。
与此同时,《投资时报》记者注意到,该公司的股东之一为近几年其第一大客户的下属公司,不过由于该股东的持股比例在申报上市之前已降至5%以下,因此二者的交易信息并没有在招股书的“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专题中进行专项披露。
针对相关问题,《投资时报》记者发送采访提纲至该公司董秘办,截至发稿日未收到回复。
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以及城市发展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得到了快速发展。轨道交通空调作为该领域中不可或缺的基础零部件,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朗进科技显然从大中受益。2014年至2016年和2017年1—6月(下称报告期),该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2亿元、1.65亿元、3.02亿元和2.41亿元,对应净利润则分别为-500.21万元、1544.61万元、4399.87万元和4144.07万元。虽然该公司2014年有所亏损,但也达到了证监会对拟于创业板上市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的最新发行条件。
当然,该公司此前一度亏损的窘境使其相应的经营积累较为薄弱,偿债指标与同业相比依然存在明显差距。
报告期各期,该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05、1.16、1.47和1.74,而五家可比上市公司的均值则分别达到4.23、3.00、2.89和2.75。速动比率方面,报告期内该数值分别为0.79、0.92、1.15和1.44,五家可比上市公司的均值则分别达到3.51、2.30、2.25和1.95。资产负债率方面,报告期内该数值分别为72.05%、70.73%、58.58%和51.87%,五家可比上市公司的均值则分别仅为29.84%、29.32%、26.74%和29.23%。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走势并不稳定,甚至多次出现负数的情况。报告期内,朗进科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9.47万元、1844.16万元、-3398.93万元和-4545.42万元。
此外,朗进科技还需要不断攀升的存货和应收账款所带来的存货跌价风险和坏账风险。报告期各期末,该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368.29万元、3607.59万元、5912.07万元和6356.34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0.71亿元、0.92亿元、1.67亿元和2.22亿元,二者在流动资产中的合计占比分别达到76.66%、71.26%、78.38%和62.89%。
当部分城市因地方财政原因削减轨道类投资或延缓支付相关已投资项目的款项,对于朗进科技这样尚未跻身第一梯队的未上市公司,将带来更大冲击。有分析显示,某种意义上,朗进科技急于赴创业板上市是想争取阶段性最后一个风口的利益最大化。
从招股书披露的财务数据来看,该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销售额的营收占比分别达到88.49%、90.45%、95.07%和96.39%。
目前,国内的轨道交通车辆主要由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601766.SH、下称中国中车)的下属整车制造企业进行生产,因此中国中车为该公司的第一大客户,其旗下子公司各期合计销售额的营收占比分别达到54.98%、76.10%、84.09%和77.68%。
但《投资时报》记者发现,朗进科技的股东名单中出现了中国中车下属公司中车同方(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中车同方)的身影。据朗进科技历次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中车同方于2017年2月6日通过增资方式获取该公司668.00万股股份,且以10.02%的持股比例成为该公司第三大股东,不过仅时隔半年中车同方又通过股转系统协议转出共400万股股份,将持股比例降为4.02%。
业内人士表示,企业在上市之前引进客户作为股东,待发行成功后共享上市的利益,这对于交易双方来说是一场互利共赢的合作,但拟上市企业的经营性就容易受到质疑。
虽然中车同方在朗进科技上市前夕通过多次减持将持股比例已降至5%以下,避免了把第一大客户中国中车认定为关联方的情况出现,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中车属于对发行人业务存在重大影响的客户,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考虑,中车同方的入股对于该公司与中国中车进行交易的规模和价格公允性是否产生影响,将成为证监会发审委的重点核实内容。
此外,该公司2014年的前五大客户之一莱芜泰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下称“莱芜泰兴”)也与持有该公司6.07%股权的莱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莱芜创投”)有着某种。据中国证监会对该公司IPO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披露,莱芜创投的第一大股东莱芜市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历史上曾为莱芜泰兴的股东。
从上述关系来看,莱芜泰兴与该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是否成立还有待商榷,不过证监会反馈意见中对二者进行交易的产品定价和资金往来情况颇为关注,这可能会对该公司的IPO进程造成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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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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