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建厅通报庆阳市“11·20”起重伤害较大事故
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金奉乾)12月18日,省住建厅对庆阳市“11·20”起重伤害较大事故进行了通报。
通报称,2019年11月20日,庆阳市西峰区悦湖公馆项目2#楼发生一起起重伤害较大事故,因起重机设备倒塌,造成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省住建厅立即对事故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经调查,项目建设单位为庆阳聚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为甘肃同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陕西豪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塔机安装单位为庆阳中璟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通报要求,各地对本辖区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全覆盖、无缝隙、拉网式的安全生产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履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督促指导企业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筑市场及安全行为方面要重点查处建设单位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取得施工许可证非法施工、不合理压缩工期、违法发包、肢解发包,施工单位无资质、超资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及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监理单位超资质营业、未按规定配备项目监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监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等关键人员未持证上岗、未尽职履责等违法违规行为;安全措施落实方面要重点检查危大工程、消防安全、扬尘防治、危险化学品、食堂食品卫生等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特别要突出对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及人员资质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日常检查及维护保养,安全保护装置等方面的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和查处问责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书面责令整改并跟踪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通报明确指出,庆阳市住建局要督促事故项目停工整改,并组织人员对有关事故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罚。对于省住建厅在12月3日至9日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基本建设程序、建筑市场、施工安全等方面的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限期一个月内整改完毕。
- 标签:
- 编辑:李娜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