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积极落实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金奉乾)12月12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督察办发布张掖市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整改工作情况。
据了解,2018年7月29日至8月12日,甘肃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张掖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8年12月20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张掖市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截至2019年11月30日,根据甘肃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5个具体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其余10个正在按进度要求积极推进,并取得阶段性进展。
张掖市坚持立行立改,严肃追责问责。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不到位,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措施不力、标准不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约谈警示,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问责追责高压态势。及时查办甘肃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投诉问题,137件投诉问题已全部办理完毕。对督察组移交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完毕,问责相关责任人28人。严厉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张掖市共对107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955.76万余元,查封扣押13起,限产停产6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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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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