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民办创业园倒闭背后——侨宁置业180平米违建“打包”出租竟5年未拆
商铺经常漏水,严重影响经营,货物泡在水中损失惨重。漏雨连连,最终导致全国首家民办创业园南京皇后大道服饰广场于去年黯然倒闭。
直到创业梦破灭后,包括几十位残疾人在内的近百位职工去找租赁人讨说法时才知道,原来产权人江苏侨宁置业公司(以下简称侨宁置业)搭建了大面积、质量不过关的违建出租,严重违法。
包括陈旭等残疾人在内的南京市秦淮区近百位职工,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们原来租赁的侨宁公寓二层皇后大道服饰广场竟然“藏”着面积巨大的违建。
因单腿残疾不得不依靠老婆背进背出的陈旭,于2006年7月,好不容易在全国首家民办创业园皇后大道服饰广场,“谋”得一个摊位 。
“因‘二次’,在索赔无门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实名投诉,并在天涯等门户网站投诉举报,讲述我们的悲惨创业故事。”陈旭昨天痛苦地向记者回忆说,被誉为南京“活雷锋”的慈善老总邵建波,考虑到为职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一个创业平台,于2006年创建了这处民办创业园,鼓励他们经营服饰、礼品、饰品等“小本买卖”。当时,皇后大道服饰广场对有能力创业的残疾人免半年租金,对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免全年租金,并教授经商之道,这种模式深深吸引了他前来创业。然而后来,他们竟发现整个皇后大道的100多个商铺经常漏水,严重影响经营。
“当时我做的是手工串珠工艺品,希望通过自己自力更生,为上学的女儿多苦些钱。谁料,只要一下雨,我们的商铺就会漏雨,有时下了一夜暴雨,第二天到店里,服装和鞋帽甚至会泡在水中!”陈旭说,货物泡在水里就不值钱甚至没用了,他每次都得损失不少钱。经营服饰、鞋帽的业主损失最严重,有的商家一次最高损失近万元。
这些职工当时的第一想法是,皇后大道服饰广场租赁“伪劣”的商铺,免费或优惠提供给工人用,纯粹是为了出名。“直到我们集体交涉索赔,才知道事情的。”陈旭说,近百位创业人员多次讨要说法,皇后大道服饰广场领导每次都解释说,“你们找我们索赔,我们也很”。直到2007年3月份,他们才知道,原来,邵建波夫人王女士在承租这处900多平方米的商铺时,产权人侨宁置业以的手段,将其中近200平方米的违建“一起打包”出租。邵建波与夫人王女士对该违建起初毫不知情。“正是因为违建部分是用钢板搭建起来的,质量不过关,屋顶没法‘完全闭合’,导致漏雨严重。” 陈旭说。
“5年中,我们对屋顶修补过很多次,但违建部分实在是没办法。”王女士告诉记者,由于二层违建部分的屋顶为铁板搭建,搭建时质量就不过关;加之二楼停车场的车辆进进出出,三楼时常有人,导致违建部分的屋顶很不牢靠。
漏雨长久不断,皇后大道服饰广场生意越做越差,最终于2010年黯然倒闭。近百位职工的创业梦“破灭”了,无奈 “二次”。
皇后大道服饰广场关闭后,目前只留下几个职工在免费经营彩票,其余已重新出租。记者昨天走访位于金沙井、中山南拐角上的该旧址看到,这里已经变成了网络会所和桌球俱乐部。网络会所工作人员将记者带到网吧中间部位,指着天花板说:“大修过,漏雨才好点。但是你看,前几天下暴雨这里一直在漏,椅子都打湿了。没办法,我们用几个盘子在接着。”
其实早在2006年,南京市已加大力度拆除违建;当年9月11日,侨宁置业收到了南京市规划局下发的关于拆除侨宁公寓二层加建部分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陈旭出示了盖有南京市规划局红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者看到写着: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侨宁置业在中山南371号“公寓北侧(裙楼)地上二层加建部分以及紧邻中山南的通道上加建部分计180平方米,属违法建设,必须在2006年9月30日前自行拆除”。
2006年9月18日,侨宁置业向承租方皇后大道服饰广场传真了一份通知。通知中“颇有自信”地称:经过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只要求拆除二层南面加建的办公用房,请清空相关房间,并协助处理好相邻关系,以便拆除时安全施工。
原来,通知中所称的二层南面加建的办公用房仅20平方米,这样的“通知”无异于“暗示”皇后大道服饰广场承租人,侨宁置业已“做通”相关部门工作,180平方米的违建无需完全拆除。
最终的情况仿佛也了侨宁置业的“实力”,半年后的2007年2月,公寓二层南面加建的办公用房违建被“象征性”地拆除了,但其他160多平方米的违建全部保留了下来。
“之前,市规划局来人说要拆违,搞得我们惶惶的。但后来,侨宁置业公司的有关人员对我们说,已‘摆平’了规划局,我们才慢慢下来。”陈旭说。
近日,陈旭和多位在皇后大道服饰广场创业的残疾人,数次前往南京市规划局、侨宁置业讨要说法,他们认为正是规划部门的及侨宁置业欺诈出租违建等一连串的行为,导致了他们的“二次”。
“说规划部门被企业‘摆平’,肯定是不真实的。”南京市规划局宣教处处长万伟庆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坦言,历史问题遗留的违建,很难处理。
万伟庆说,据他了解,南京市规划局的确于2006年对该违建下发过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事实。“规划部门并没有强制执法权,我们早已向秦淮区法院申请过强制执行拆除,但法院最终并没有执行。这几天我们正在调当年的卷,以答复投诉人。”
2010年4月底,南京召开全市拆违动员大会,计划2010年全市共拆违410万平方米,拉开了南京大规模拆违的序幕。根据南京2010年“大拆违”的原则,五类违建被列入重点拆除范围。像“侨宁公寓北侧(裙楼)地上二层加建部分及紧邻中山南的通道上加建部分”,这种群众投诉、确实影响其生产生活的违法建筑理应纳入重点拆除违建之列。
“老违建在没有利益冲突时不凸现,有了利益冲突就会‘冒’出来。”万伟庆说,老违建很难处理,规划部门并不避讳,但目前“大部制”后,拆除的执法权已归至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记者昨天在网上看到了陈旭等近百名职工实名发出的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称,侨宁置业一位顾姓经理2005年在与邵建波夫人王女士交涉房屋出租事宜时,曾向王女士了人民币30万元。其中,2005年12月26日,急于租房的王女士首次向顾经理提供的卡号02上汇了5万元,2006年1月4日,王女士再次向顾经理另外的卡02上汇了25万元,共计人民币30万元。
“2007年,残疾人经常来索赔。可能是担心那30万元会闹出问题来,顾姓经理以冲抵房租为由,两年后将这30万元交到了侨宁置业财务部,说是要抵进下一年48万的房租。但起初,我们对此并不知情。”王女士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进一步了这一说法。
她地说:“商户货物泡水造成的损失,全是由我们掏腰包赔付。侨宁置业太牛了,房屋漏水,至今也不给我们任何说法和赔付。2006年,顾经理从我家还‘借’走了一台价值1.5万元的钢琴,5年多了,至今也没有归还。”
昨天,侨宁置业公司办公室有关人士对记者先是坚称“不接受采访”,后来又表示他们已拿下了中山南371号“公寓北侧(裙楼)地上二层加建部分以及紧邻中山南的通道上加建部分”的手续。然而记者要求对方出示该手续时,侨宁置业却无法出示,只是表示会跟承租人王女士进行协调。
对手续一说,万伟庆处长昨天肯定地,这处违建不可能补办到的手续。
昨天傍晚,记者拨打侨宁置业总经理戴鸿宾的手机,他听到来电者是记者后,立即挂断了电话。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王炜指出,最高法院司释对此做出了:“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因此,违章建筑,且不能补办手续的,应该认定租赁合同无效,租赁双方可停止租赁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