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假换一天班奢谈年假 专家:解决之道唯有强制企业落实
未来网10月11日电 (记者 朱延生)“我已经成为了被单位剥削压榨的‘贱人’了。”大学毕业3年多的魏庄(化名)这个“十·一”只有5天的假期,其中有3天是连休,“休着休着,突然就想去上班了。”
魏庄现在一家互联网广告公司做线下实体销售,“我们没有请假的说法,只有调休。请几天假最后都要补回来。我们连请假都没有,年假就更没有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8年9月18日颁布实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提供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节。 图片截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然而,我国《劳动法》的第四十五条明确:“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2008年1月国务院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2008年9月人社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都明确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实施办法》,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然而现在却还有很多企业没有落实带薪休年假制度。在记者调查中发现,不少企业存在刻意取消或者用平常的请假来冲抵年假。也有不少企业存在加班现象严重,员工工资与销售业绩挂钩,一旦休年假,工资就可能减少等现象。
对于一直处于工作状态,得不到年假的魏庄来说,“现在当然是在苟且啊,远方的诗和田野离我太远了。”魏庄感叹,年假对于自己是一件不敢奢望的事情,只能够如行尸走肉般每天应付工作。
“你们还有年假”,徐欢脸上挂着笑说道,“上一个公司是有年假的,但是现在的公司,新老员工都没有年假。”徐欢目前在安徽神州买卖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做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在他的朋友圈中,时不时就会晒出来一张去某地“精准扶贫”的工作照。
“对我们岗位而言,有没有年假都一样。平时,如果是星期六星期天也在外工作,回来是可以调休的。”徐欢说的在外工作指的是他们公司做的“我有半亩园”项目,这个项目需工经常到贫困地区的农户家开展‘精准扶贫’活动。
今年7月,徐欢来到了贵州凤冈县和丹寨县,帮助当地农户销售百香果、哈密瓜、猕猴桃、黑皮冬瓜和辣椒。整整一个月,徐欢基本都在扶贫的上,身边没有了往日熟悉的朋友。徐欢说道:“年假还是要有的,现在大家都忙,过年时候亲朋好友都回来了,大家可以聚聚联络感情。”
对于徐欢来说,今年过年或许还有另一个重要任务,“快30岁了,也想趁着过年,请个年假好回家相亲。”
而目前在一家会计公司工作的李灵(化名)表示,现在自己的公司是按照国家,工作不满10年的员工,可以休5假,休假时间可以自己安排。李灵表示,休不休年假“还是看公司,一般正规一点的公司都不会不休年假。”但李灵也承认,“不休年假的公司还是占多数的。”
李灵告诉未来网记者,她的上一份工作是在一家医疗信息服务平台,“公司员工有三四千人,但很少有人会休年假。”李灵解释,因为上家公司做销售的员工很多,要么做电商销售,要么做线下实地推广。他们的工资和业绩挂钩,如果休年假,工资就会减少很多。
李灵认为,其实有很多人都不清楚年假的存在,不去争取自己的。就算知道,如果公司领导刻意回避也白搭。
李灵的上家公司“巅峰时期收入几十个亿”,但现在“快黄了”。李灵认为,年假其实是“企业文化”的体现,一个公司没有好的企业文化,公司的发展也不会长远。
“带薪休年假一直未能很好地执行,我认为这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问题,如果是也只能说执法不严、有法不依。”中国消费者权益研究会副秘书长、凌卓咨询猎头公司董事兼法务总监周罡表示,自己家开了猎头公司,对带薪休年假一直无法很好执行深有感触。
周罡介绍,很多来自己家的猎头公司找工作的人会在工资和休年假等企业福利上做一番权衡。周罡表示,现在很多企业热衷模仿华为的“狼性文化”,但也是建立在员工利益的基础之上。但外企,如爱立信、思科等,则注重平衡企业员工的工作与生活。
“工作到一定年限,人就必定要花时间去兼顾家庭。”“而休假能很地舒缓压力,让身体得到真正的休息。”周罡坦言,也唯有带薪休年假才能更好地让一个员工能够恢复身心,保持高水平的工作状态。
“、国企、事业单位相对落实的好一些,毕竟是常规意义上的铁饭碗,但我“十·一”节前去一个街道办事,他们也不允许中秋、十一期间用年假串起来休一个多月”周罡表示,有些岗位确实离不开关键人物,如果他们连续休假1个月,对应的项目就无法进展下去了。
周罡认为,带薪休年假无法很好地落实,主要是绝大多数人的法制观念欠缺,法律的信任基础薄弱,导致法律执行层面出现了问题。同时,《劳动法》《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都存在“法不责众”,让带薪休假无法真正落实。
在《实施办法》中,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对此,周罡认为,这就存在一个“中间地带”,让用人单位可以借口不然员工休年假。因此,要让带薪年假真正落实,则必须要强制休假,有明确的不休补偿原则和相应的罚则。必须要“强制让企业落实”才能够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