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民营经济20条“升级版”
广州民营经济20条“升级版”出炉啦!近日,广州市委办、市府办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版)》(下称修订版)。修订版包括畅通民间投资渠道、支持民营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等六个方面20条71项政策措施。其中,提到要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对接科创板。
●降低成本
医保缴费率从8%降为6.5%以下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4631.84亿元,同比增长7.3%,增速比全市GDP增速快0.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加快0.8个百分点。
修订版指出,要降低成本,为民营实体经济发展添动力。一方面,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对缴费人以前年度社会保险费欠费,不得自行组织开展集中清缴。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8%降低为6.5%以下;2019年5月至2021年4月,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现行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30%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
另一方面,降低产业用地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利用“三旧”改造等政策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妥善解决企业用地的历史遗留问题。新型产业用地内的建筑可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转让给生产、研发、设计等环节的工业企业或生产性服务企业,满足创新型企业发展的空间需求。
此外,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由市属国有企业出资30亿元组建国资产业并购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形成总规模200亿元的并购纾困基金,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纾解民营上市公司融资发展问题。
●多措并举
对企业上市费用分阶段给予补助
如何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修订版指出要培育具有高科技、高成长、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质的“两高四新”中小企业,实施强企增效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对接科创板,对企业上市实际发生费用分阶段给予补助。对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同时,支持民营总部企业落户发展。加大引进民营总部企业力度,建立“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促进总部企业集聚和发展工作机制,培育壮大民营总部企业。对新引进总部企业,按照产业分类、经济贡献、注册资本等情况给予奖励。对总部企业租用或购置办公用房的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大型总部企业建设总部基地给予支持。
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在香港设立资本运作中心及企业财资中心,开展融资、财务管理等业务。继续加快推进口岸提效降费,巩固广州口岸整体通关时间压缩成效,到2021年底货物整体通关时间较2017年压缩一半,办理退税平均时间缩短至9个工作日。
●打出“组合拳”
“以赛代评”扶持初创企业
修订版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提出定期编制重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促进首台套产品研发和示范应用。通过“以赛代评”扶持初创企业,积极推动中国创业创新大赛、“创客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奖项目在广州落地。
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修订版指出,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领域发展。
此外,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广州将推动规模为50亿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落地实施,引导更多创投风投机构落户广州,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科技企业孵化。(记者 黄闻禹 通讯员 穗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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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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