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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萃】胡启明:工具与之间——网络媒介意识形态的日常生活化转向研究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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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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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云计算、大数据、传感技术等网络传媒技术的迅猛发展,意识形态内容及模式发生了极大变化,研究网络传媒技术下的意识形态成为当下一个研究热点。但目前学界很少甚至忽略了对网络传媒技术本身的深刻特质进行探索,在学理上缺乏深入辨析意识形态的网络传媒技术与作为意识形态工具的网络传媒的区别,只有在厘清这个难点以及对网络媒介意识形态的后现代背景进行解读的基础之上,我们才能更深入、客观地理解其转向。

  伴随云计算、大数据、传感技术等网络传媒技术的迅猛发展,意识形态内容及模式发生了极大变化,研究网络传媒技术下的意识形态成为当下一个研究热点。但目前学界很少甚至忽略了对网络传媒技术本身的深刻特质进行探索,在学理上缺乏深入辨析意识形态的网络传媒技术与作为意识形态工具的网络传媒的区别,只有在厘清这个难点以及对网络媒介意识形态的后现代背景进行解读的基础之上,我们才能更深入、客观地理解其转向。

  网络传媒技术作为社会生活当中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重要实践媒介,其提供信息生产与效率的手段、技艺、知识不断革新。如何运用网络传媒技术进行意识形态,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基本事实:网络传媒技术本身是不是意识形态?

  以研究见长的法兰克福学派学者马尔库塞认为,在现代社会,只要使用技术,哪怕是当成基本的应用,在现实社会也已经构对人的方式的基础。“技术对现存事物的主义使它们自身成为工具,成为意识形态。” 按照这个逻辑,媒介技术要达成意识形态或控制,有两个:要么成为意识形态的工具,要么最终本身成为意识形态(媒介即是意识形态)。霍克海默、阿多诺在《启蒙》中甚至认为:“电影和不再需要作为艺术……连它有意制造出来的废品,甚至也被认为是意识形态。”技术外化为媒介,或者说媒介取得了技术的代言权。媒介通过“工具”悄无声息地消除了个体的本能,实现了技术的意识形态。

  在“文化工业”的现代社会,媒介技术由此取得了意识形态的性,成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法兰克福学派认为,媒介具备实践意识形态职能,可以成为直接的生产力,并日益成为社会意识形态。

  法兰克福学派对媒介即意识形态的理论推导抽象而又“化”,但它却难以验证,把媒介塑造成意识形态,无所不能,无所不在,并把社会的弊病归结为媒介或者技术本身。那么,媒介技术就是意识形态吗?媒介技术到底为何物?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提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因此,有必要立足于马克思技术本质观的实践哲学来解读该疑问。法国哲学家库斯塔·阿克斯劳斯在《卡尔·马克思思想中的异化、实践和技术》中不无深意地指出:马克思思想关键点之一就在于其对技术的深入透彻的把握。马克思敏锐地捕捉到了“技术”这一影响社会巨变的核心要素。技术是由人的和发展需要所引发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实践活动,技术问题在生产活动过程中产生。技术是一种生产力,它不仅改变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还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见,技术在马克思实践哲学中,在人类的现实生活层面,是与生产劳动实践紧密联系的。根据马克思的技术实践哲学我们可以认知,作为生产力的技术(包括媒介技术)与作为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不能等同。法兰克福学派看到了强大的媒介工业对社会控制的一面,但他们对媒介即意识形态的论述过于强调媒介技术的性,最终了技术决,与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相。

  总之,从唯物主义的实践角度考察媒介技术,可以认为媒介技术(包括网络传媒技术)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一种工具,本身带有强烈的文化或意识形态倾向,即社会属性。应用媒介技术背后蕴含着具体的以及意识形态。

  后现代主义是20世纪60年代左右滥觞于国家的一种泛文化。后现代主义表现为一种极强的对现代文化消解、的文化形态。后现代与当今的网络社会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特别是与自时代的网络传媒紧密相连,都展现出去中心化、对统一性和同一性消解的特质:自等新兴媒介的涌现对技术中心的,打破了意识形态的技术中心垄断,实现了技术分散化;网络媒介对传统的意识形态组织、机构的消解,使“把关人”控制信息的权威受到挑战,去中心化的社交网络日益兴盛;网络媒介对传统意识形态语言及文本的,意识形态进行话语转换。

  此外,网络媒介意识形态的社会发展宏观背景进入了后现代的大众传媒社会。鲍尔德温持有这种观点:“后现代性可以指这样的社会:它仍然包含着某些现代(不是传统的)的面貌,但是已经为大众传媒或消费增添或了重要的作用。”大众传媒的社会和消费盛行的社会就是鲍氏所定义的后现代社会。

  汤普森认为,文化是作为一种意义形式出现的,主要体现于各种语言或者行动等具体的象征形式之上,也就是通过象征形式表达意义特征。新的崛起改变了“象征形式”在四大核心流程“生产、分配、消费、交换”的流转模式,使得意识形态第一次涌现为群众现象,大众传媒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而作为普通人来说,这就是他们与国家意志等关系的社会背景。网络媒介浸入到生活的各个层面,成为我们时代的一个象征。意识形态已从领域向文化领域深化。

  媒介意识形态的社会发展宏观背景进入了后现代的符号生产和消费的社会。正如鲍德里亚所言:“当代电子媒介社会完全是一个模拟的符号社会,它是一个类象的新时代。”技术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不仅使当今社会从一个注产的社会慢慢过渡到消费社会,更是使其成为一个以把符号的生产和消费定格为核心的社会。符号意义的生成是其中运作逻辑的核心环节,意识形态控制通过符号消费得以完成。

  个体的想象力和文化自觉逐步退化,造成消费者的集体无意识。大众成了被信息所俘获的奴隶,首先是了的主体性,只有通过消费,才能获得存在及符号的意义。在“普遍,不是个别,是集体无意识,不是个别无意识”的场景中,编码得以实现,意识形态的意义结构得到构建。

  法兰克福学派“媒介即意识形态”的论断以及网络媒介的意识形态的后现代背景解读实质上是建立在工业社会后期,文化工业强大到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个体和社会陷入到媒介化的境况之下,通过对社会学的和反思基础之上建立的。

  法兰克福学派把研究目光投向了社会实践领域,认为通过消费、媒介技术、大众文化的隐役,在日常生活中不自觉地接受意识形态的输入。

  在资本主义社会,社会和个体生产的消费品很多具有文化符号的意义,某些消费品的文化符号甚至与国家的价值基础、导向互为支撑。网络媒介的无孔不入,使得意识形态从狭隘的领域进一步转向更为隐秘和广阔的日常生活空间。日常生活与、艺术、教等有了更多重叠,日常生活的个人私人领域与公共生活领域也有了更多交集,但意识形态文化的高度专业化和技术化与日常生活是有距离的,这导致私人参与公共事务实际上处于匮乏的状态,普通人对于公共参与的鸿沟只是表面上得以克服,意识形态在所谓的公共领域通过工具和程序规制得到合的认可,现代技术和制度在日常生活中完成了意识形态无意识的实现。

  同时,网络媒介意识形态进入“生活化”的符号消费,在市场经济中推波助澜,与消费文化一起“制造出与现存的价值观、体制、和实践相一致的思维和行为”。符号消费意味着符号本身作为一个系统所具有的系统性力量,能够对个体或社会产生影响和操控,主流阶层(占地位的阶层)通过媒介鼓吹、塑造商品符号(赋予其意义、象征、身份、品位、个性),最终使得商品不再是单纯的、具体的物,而成为某种价值符号,以各种外在话语、图像表征来体现种族、阶级等意识形态,消费符号背后支撑的是严密的社会层级。电子媒介造就了景观社会,最终使自身也异化为消费符号,个体在无意识中陷入一种深层的,这种不仅体现于人的心灵层面,也体现在意识形态的文化层面。

  总之,网络媒介意识形态有了“日常生活化”的转向,需要我们充分认识网络媒介技术, 在工具和之间找到意识形态“生活化”的平衡点,从理论上做好研究和解读,提升我国意识形态的理论研究和建设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

  (作者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03期,中国社会科学网 颜兵/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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