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消费潜力释放的市场环境
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19市场监督管理论坛”8月31日至9月1日在天津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孙颖等围绕“消费环境和高质量发展”议题建言献策。
高培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办法促消费
从发展阶段看,在高速增长阶段,讨论消费问题最终聚焦到消费总量上。在高质量发展阶段,关注的重要问题从量的满足转到了质的提升。这意味着不仅要关注总量,而且要关注结构,在量和结构的权衡当中,结构问题凸显。从发展理念看,在高速增长阶段,发展理念基本上主要围绕GDP规模和GDP增速来做文章。体量问题、速度问题是消费领域关注焦点。在高质量发展阶段,质量和效益替代了总量和速度,成为优先关注目标。
从宏观政策看,高速增长阶段宏观政策主线是需求管理,要站在需求侧关注消费总量问题,进行对冲性逆向调节,追求的目标主要是短期稳定。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多是立足于供给侧,更多关注供给结构问题、质量问题、效益问题,最需要解决的是一种长期持续的消费规模的增长与消费质量的提升,更多依赖正向变革,而不是短期的政策调整。
高培勇表示,在高质量发展语境下,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办法做好当下的消费工作。第一,我们正处于消费体制转型升级的新阶段,对于消费工作的关注点,更多地要从需求侧转到供给侧,从供需两端同时发力,一方面着力丰富消费产品的供给,另一方面增强消费者的消费意愿。第二,关注点要更多地从需求总量转向需求结构。在激发消费者潜力同时,把更多注意力放在优化消费产品结构上。第三,要从关注短期更多转向关注长期。一方面要拉动消费需求,另一方面也要提高消费的质量,要以高质量消费品的供给增加,来满足人民对于消费产品的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追求。第四,要更多地从政策调整转向制度变革。要通过一系列体制机制性变革来优化消费环境,加强传统企业的创新转型,丰富消费的新业态与新模式。
刘涛:营造有利于服务消费潜力释放的消费环境
刘涛认为,服务消费是当前居民消费增长最快、热点最多、潜力最大的领域,当前我国居民消费增长正处在服务消费和商品消费并行驱动消费增长的阶段。服务消费有三个特点:一是服务消费保持较快增长态势。二是服务消费领域热点频现,服务消费涵盖范围非常广泛。三是服务消费潜力巨大。
“结合服务消费发展的趋势和特点,要把握改善服务消费环境的着力点。”刘涛提出五方面建议:
第一,深化服务消费领域准入改革,发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牵引作用,清理修改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现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同等的市场准入条件,推动照后减证,放宽在服务消费领域的市场准入,特别是健康养老、医疗美容、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市场准入。同时,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服务行业的技术特点,完善必要的职业资格准入,降低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促进服务供给质量的提高。
第二,构建以服务质量为导向的动态监管机制,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对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分类监管,加强对服务供给主体,特别是平台类供给主体的竞争合规和竞争行为监管,建立安全信息投诉记录等监测预警体系,健全预付充值资金的备案制度,同时加大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完善多方参与的社会共治,加强与平台类企业的数据合作和对接,提升监管效能。
第三,推进服务消费相关的质量、标准、品牌三位一体的建设。要支持企业瞄准先进标杆,实施技术改造和流程再造,补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质量短板,增强企业的质量竞争动力,推广优质服务管理制度,鼓励应用创新券、培训券方式,扶持中小微服务企业的发展,让它们能够有意愿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同时进一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加强新兴领域的标准化建设,更好引导服务创新。完善品牌保护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专利等质押贷款。
第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在信息采集方面,下一步着力点是要实现信息的归口,运用同一标准实现信息采集,同时加强信息在各部门之间的共享。在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方面,进一步完善为公众提供信息的一站式查询服务和信息预警机制,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第五,进一步完善消费者保护体系,针对新兴服务领域加强消费者保护教育,通过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各类媒体传播正确的消费观和提供必要的消费咨询,同时要完善一些新兴的消费领域立法,包括在通信领域、医疗保健领域、金融领域,鼓励探索建立便捷的消费纠纷投诉和处置机制。
孙颖: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促进国内经济良性循环
在我国经济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要把消费作为不断拉动经济发展的第一驱动力,在不断提升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情况下,让最终消费不断上升,从而拉动形成高质量供给、高质量配置、高质量投入产出、高质量分配和高质量的经济循环,为经济注入强大的市场驱动力,增强经济运行的稳定性。
高质量发展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新的要求。要更好地发挥好政府这支看得见的手的作用,让政府成为保护消费者的主导力量,同时也要让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督促经营者诚信的履行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事实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对高质量发展也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通过不断提升消费体验和消费者的满意度,能够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放心消费,充分释放他们的消费能力和潜力,让国内国外更多消费者将消费能力和潜力释放到国内市场来,更好地实现以多层次、多样化消费为目标的国民经济良性循环。(记者 班娟娟 天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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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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