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发布2019年促进就业九条措施
6月4日上午,海南省三亚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新出台的《三亚市2019年促进就业九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行解读。《措施》是三亚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海南省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对就业工作带来的影响,确保三亚市就业局势保持稳定,结合三亚就业工作实际出台的工作措施。《措施》包括鼓励和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积极鼓励自主创业、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就业见习计划、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技术技能提升培训、鼓励市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加强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生活保障和提供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等9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
三亚将落实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经人社部门会同财政、发改、国资、商务、科工信、税务等部门进行认定后(经认定的企业称为困难企业,下同),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三亚将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通过引导融资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支持,鼓励和支持创业投资企业,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落实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加大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化解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带动就业。
进一步发挥三亚市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作用,加大对热带农业、旅游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2019年扶持企业不少于50家,融资担保额度不低于1.5亿元。
积极鼓励自主创业
加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三亚将明确建立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主创新创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按比例给予贴息。按规定落实创业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6000元的创业补贴。
加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通过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奖励扶持政策,鼓励三亚加速、启迪之星(三亚)、南海网文创中心等孵化器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同时,支持创新创业三亚孵化基地、“天涯创客”科技孵化器等开展各项创业服务活动,2019年再完成3家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载体建设。
根据《措施》,三亚将进一步深入实施就业见习计划,完善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措施。三亚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展到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9月1日起至毕业当年6月末)和16岁-24岁失业青年,不断加强就业见习的培训指导,符合条件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技术技能提升培训
提供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
《措施》明确,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技术技能培训,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初级(五级)800元,中级(四级)1300元,高级(三级)1800元的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困难企业组织实施的培训,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1500元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制定在岗培训方案,确定培训工种,培训课时不得低于90课时。
三亚还进一步加大市级财政投入,鼓励和引导三亚市户籍市民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凭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给予初级(五级)800元、中级(四级)1300元、高级(三级)1800元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同时,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因下岗失业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对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临时生活补助政策制度衔接,多渠道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提供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信息化管理建设,简化优化业务和补贴申报流程,为企业和各类困难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积极为企业和困难群众搭建供需平台,定期在各区、居(村)委会组织开展就业招聘活动,2019年组织综合性招聘会不少于100场次,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12场次,其他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专场招聘会6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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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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