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妤涵照片,王妤涵裸死,王妤涵资料
王妤涵照片,王妤涵裸死,王妤涵资料
中文名: 王妤涵
国籍: 中国
职业: 歌手、模特
主要成就: 参加湖南电视选秀节目6强选手
简介
王妤涵,24岁,湖南浏阳人,出生自单亲家庭。2012年从湖南商学院毕业。曾参加湖南电视选秀节目并进入6强。因“易装”成名人的照片受网友关注,即网络红人“茉莉”。2012年6月16日9时许,王妤涵裸死在广州一家酒店,警方鉴定死因为“乙醇中毒”。
事情简介
2012年6月15日,王妤涵裸死在广州滨江路一间酒店的床上,身上多处有伤痕,怀疑遭强奸。7月11日,警方对王妤涵死因鉴定为“乙醇中毒”(俗称“酒精中毒”),家属有异议向警方申请重新鉴定。
酒店裸死
2012年6月14日,王妤涵和嫌疑犯小虞在朋友的生日party上相识。认识的第二天晚上,即6月15日晚10时许,小虞把王妤涵约到酒吧喝酒,同行的还有八九个男子。之后,小虞开车载着王妤涵到了海珠区滨江东路珠江新岸公寓开房,发生了一夜情。次日,王妤涵裸死在广州一间酒店的床上,小虞报警,事后被刑拘。死者家属称,王妤涵有同性恋倾向,身上多处有伤痕,怀疑遭强奸。
2012年6月16日上午,王先生接到警方通知:女儿王妤涵死在宾馆,王先生和前妻等人立即赶到广州,到达时,尸体已经拉到了殡仪馆。王先生说,法医鉴定女儿的死亡时间是凌晨3时至7时,而嫌疑人小虞是在上午10时左右才报警。事发后,小杜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发现王妤涵裸体躺在床上,身体已经冰冷,身上多处有伤痕。
2012年6月18日,家属才见到尸体。王先生说,在申请尸检前,他们仔细查看了尸体,发现尸体左右手臂、左右大腿两侧、膝盖有明显撞击伤痕,后脑勺部位有个伤口,甚至还在流血。法医告诉他们,后脑勺伤不是致命伤,死者气管喉部有明显的液体、杂物残留,怀疑是窒息死亡。同时,死者的体内有嫌疑人小虞的精液。“女儿眼角还留有眼泪,她妈妈看了后,当场就哭晕过去。”王先生称,现在前妻回了湖南老家,病倒在医院。
警方鉴定
2012年7月12日,死者家属收到了海珠区公安分局出具了死因鉴定结论书,鉴定结论上写着“王妤涵符合乙醇中毒死亡”。家属对此有异议,7月17日,王先生向警方申请重新鉴定。家属怀疑,死者遭强奸,疑反抗时被害。
7月16日向警方申请重新鉴定。随后,王妤涵的父亲王琳被警方口头告知市公安局驳回其重新鉴定的请求,维持原来的鉴定结果。王父不服,又到广东省公安厅再次要求重新鉴定。省公安厅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广州市公安局接待处理。
8月14日上午,来自公安部、司法部、广东省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湖南省公安厅、中山大学、南方医科大学等省内外9名法医专家,在位于广州殡仪馆内的广州公安局法医解剖检验中心对王妤涵进行第二次尸检。
排除王妤涵因机械外力致死
因为死者王妤涵四肢、后脑勺、腋窝等隐秘处有伤,家属因此怀疑王妤涵是遭到强奸而被害。王琳说,专家昨日下午出具的第二份尸检报告与8月14日对他的口头初步通知结果一致。专家称女儿的表皮伤为“至上而下,是拖或拉所致,不是反抗时打击所致”。同时,腋窝处的伤,也是有人拖死者时所致。
而至于王妤涵后脑勺的伤口,王父称,专家检验后表示,这个伤口是“磕碰、摔所致”,王妤涵的后脑勺皮下出血,但出血范围比伤口大,说明摔的时候她并没有死亡,排除了王妤涵是机械外力致死。同时,尸检中并未发现王妤涵的呼吸道有损伤,因此也排除了机械窒息死亡。
发生性行为可加速死亡发生
记者了解到,警方出具的第一次尸检报告显示王妤涵系“乙醇中毒死亡”。王琳说,第二次尸检报告中专家也确认“乙醇中毒死亡”的事实,其血液内酒精含量超过300mg/ml,已经达到了致死量,说明王妤涵当时无行为能力、无意识。
“如果不发生性行为,王妤涵可能不会死。但强奸加速了她死亡的发生。”王琳说,专家进行了分析,发现王妤涵各个脏器有淤血,说明死亡时存在窒息。而发生性行为可加速死亡的发生。同时,专家也表示,乙醇中毒后,在发生性行为的过程中,血管扩张、循环加快,可导致中枢神经抑制,压迫脑腹部,导致死者胃内容物反流,导致急性呼吸窘迫而窒息。
律师说法
判强奸罪或从重量刑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继承认为,从警方出具的死亡鉴定书看,酒精中毒是导致王妤涵死亡的主因。强奸是诱因,不能以强奸致死来定罪。此案中,嫌疑人小虞与王妤涵发生性行为,可能也不愿意看到王妤涵死亡,所以还是以“强奸罪”判刑。一般来说强奸罪判3~10年,而嫌疑人小虞与死者发生性行为,促进死者死亡的发生,可能会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