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才厚家底尊法守法“”慣性思維
採訪期間,恰遇某部訓練場問題再起紛爭,官兵們告訴記者,這就是搞“”埋下的禍根。
如何站崗執勤,條令條例白紙黑字有明確規定,為什麼師團營連一級級視而不見?緣何沒有一級站出來對違規之舉說“不”?
今天,我們要夯實依軍從嚴治軍的強軍之基,必須勇敢地“”的慣性思維,牢固樹立性思維、權力義務思維、程序性思維,尊法學法守法,加速推動治軍由“權力主導”向“主導”轉變。(記者 張科進 徐葉青 特約記者 閆國友)
“”橫行泛濫,法規制度必然“決堤”。某航空兵師孫居順一針見血地指出,一些領導的目的和動機不純,在“長官意志”的下隻手遮天,將個人凌駕於法規制度之上,將黨性原則擺放在人情關系之下,為貪贓枉法、以權謀私打開方便之門,嚴重踐踏了的尊嚴。
“長官意志”就是“”的突出表現,其影響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和性,是危害我軍建設和發展的一根“暗刺”。某防化團唐建深有感觸地談到,在建設軍隊的征途上,這根“刺”非拔不可!
前不久,上級工作組檢查野外駐訓分隊時發現,某團崗哨沒有按規定攜槍帶彈。為糾正這一錯誤做法,工作組頗費了一番周折。
去年末,某團軍事訓練一級單位考評成績不理想。團長一怒之下,要求全團官兵停止探親休假,利用雙休日時間“回爐淬火”。
駐大城市某部官兵吐槽,駐地召開大型會議期間,上級要求按條令條例嚴格控制外出,可單位領導卻搞成“一律外出”。
“崗哨事件”像面鏡子,照出一些領導干部頭腦中根深蒂固的“長官意志”——嘴裡喊的是依軍,行動上卻是我行我素,以言代法、以權壓法。
“崗哨事件”像根鋼針,直刺部隊依軍面臨的現實窘態。遍觀三軍部隊,這樣的領導並不鮮見——
這是一樁陳年舊事。幾年前,該部決定改建野外訓練場,結果與一戶私搭亂建的地方群眾發生糾紛。單位本來決定訴諸法律程序,此時有上級領導出來:“軍民糾紛是性問題,事鬧大了有損部隊形象。”最后,部隊隻得按這位領導的要求“抹稀泥”,並從家底中掏出一筆經費“私了”,換來了一時的“風平浪靜”。
正如大仲馬所言,把希望建筑在意欲和心願上的人們,20次有19次是要失敗的。東海艦隊某驅逐艦支隊呂東方告訴記者:“靠‘’的辦法抓工作,容易受領導個人認知局限、情感波動等主觀因素影響,導致管理失當、決策失誤。”
法規制度寫得明明白白,發揮作用的仍是“長官意志”。一些領導不按規章制度“出牌”,動輒把自己的一個提法、一條想法作為工作遵循,把滿意作為評判標准,導致基層辦事不看法規要求看領導臉色,遇事不先找法先找關系。
誰知,按下葫蘆浮起瓢,事情並沒有因此結束。當地一些村民獲悉后,蜂擁而來在部隊訓練場上圈地搶建,讓事情變得更加復雜,更加難以解決。
對領導干部搞“長官意志”,基層官兵雖然深惡痛絕,卻無可奈何。“訓練計劃牆上挂,每天干啥聽電話”“老大難、老大難,老大出面就不難”……透過這些帶著牢騷味的順口溜,我們便可窺見一斑。
搞“”不得,但有一些領導認為,部隊是個特殊的武裝集團,需要搞“領導說了算”﹔還有的領導覺得,什麼都按條令條例、法規制度辦,還要領導做什麼……基層官兵們感嘆,“”像塊“臭豆腐”,一些領導卻越吃越香,越吃越過癮。
最后,還是師主要領導親自過問,這一違規之舉才得到整改。
為應對財務工作大清查,某部領導規定餐飲發票一律不許報銷,搞想當然的“一刀切”,還美其名曰嚴格財經管理。
該團領導則面露難色:“師領導對駐訓的崗哨問題有過專門交代,機關三令五申、反復強調,我們也作不了主。”
今年以來,我軍權威部門連續3次發布“打虎榜”,33名軍以上領導干部被查處。詳察這些貪腐大案我們看到,糾集著巨大權力與無邊的“”之手,助、谷俊山之流瘋狂突破黨紀國法的約束,給人民軍隊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害。
駐訓分隊的官兵表示:“團裡剛剛對崗哨執勤辦法進行過統一,若要更改,需團機關通知,請工作組和團領導溝通。”
原標題:尊法守法, “”慣性思維細究起來,這個故事有點沉重。
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說過:“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變的一條經驗。”透過為“”背書的蒼白說辭背后,記者看到了浸透其間的權力邏輯,從中也不難看出一些領導頭腦中“”思維的頑固和意識的缺失。
“職權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必須為’與‘不可為’便是領導干部發揮主觀能動性與搞‘’的‘楚河漢界’。”某通信團林忠祥認為,“部隊講求‘一切行動聽指揮’‘下級服從上級’,要求的是官兵令行、依法履職盡責,絕非鼓勵和縱容領導干部違規制度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