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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司法“核心价值” 苏州中院昨召开新闻发布会—什么是新闻价值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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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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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苏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苏州法院系统自今年10月开展“用公开促、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的情况,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2006年,游某和许某在常熟成立了一家拉链制造公司。为了企业利润最大化,两人在2012年至去年8月期间,在无废水处理设施的情况下,非法从事拉链电镀工艺,并将所产生的废水通过的暗管直接排放到城市污水管道。去年9月1日,上述犯为被查获。经检测,该废水中含有的铬、镍等重金属物质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三倍以上,该废水中含有的总氰化物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三倍以上。除了非法排废,游某和许某在未取得剧毒化学品使用许可的情况下,违反国家有关监管,于去年9月1日被查获储存氰化钠4.55公斤、氰化锌20公斤,用于电镀生产,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吴栋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大家介绍了常熟法院办理的一起非法储存物质、污染案件。

常熟法院审理后,以非法储存物质罪、污染罪,判处被告单位罚金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游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据中院审管办吴栋介绍,根据最高部署,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全国法院开展“用公开促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活动开展以来,苏州两级法院从近三年来已结案的45万余件各类案件中,挑选了能够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生产、生活具有规范、作用,对社会和谐、促进核心价值观个体养成具有积极意义的案例近百件,在此基础上,从中挑选出13件较具代表性的典型案例。

据悉,苏州法院系统希望通过此次新闻发布活动,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充分发挥司法对社会生产、生活的重要引领作用,积极司法个案中所隐含的讲、重民本、讲诚信、崇、尚和合、求大同等时代价值,在全社会营造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氛围。(记者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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