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中将东条英机送上绞刑架的中国
东京审判与审判并不一样,在审判中,法庭的组成是根据苏美英法四国平等的原则,与检察官经选举与表决产生。但当时的日本是由美国单独占领,所以在东京审判东条英机中,和检察官都由盟军最高司令麦克阿瑟任命,一切由美国人说了算,以便贯彻美国的意图。在接到驻日盟军统帅部的通知和邀请后,当时的中国便和司法部遴选派往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司法人员。
资料图:梅汝璈博士70年前,世界反战争取得彻底胜利之后不久,为了惩罚战犯,铲除,消除战争策源地,世界和平,在和日本东京,分别举行了两场举世瞩目的审判,审判的是战犯,东京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是日本军国主义的战犯。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敦促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第10项指出:“吾人无意日本民族或消灭国家,但对于战罪人犯,包括吾人俘虏在内,将处以法律之严厉制裁。”这明明白白地宣告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设立的必要性和合。由于中国是世界反战争在东方的主战场,是抗击日本侵略的主力军,为中国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战争的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所以中国受邀派代表参加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理工作。
经过中国代表团的努力,传唤出庭的证人约有100多名。这些证人中,给人印象最深的有三人,除秦德纯外,还有溥仪,当向哲濬陪同季南去看望溥仪时,溥仪紧紧握着向检察官的手,失声痛哭,看到溥仪有,便动员他出庭。出庭那一天,溥仪身穿一套蓝色西装,戴一条浓茶色领带,立即引起了全场的注意。溥仪激动地了日本侵略东北,板垣征四郎派人他在东北成立伪满洲国,毒死他的妻子谭玉玲,以及土肥原贤二挟持他离开天津到伪满洲国当等。
出席东京审判的代表团组成
在东京审判中,对中国来说,最困难的一件事就是取证,由于采用英美诉讼程序,没有充分的、证人、证言,就很难对战犯们,为此中国代表团千方百计搜寻材料,废寝忘食,日夜奋战,查阅日本内阁、军部、外务省有关材料,其中包括御前会议、五相会议、关东军报告、汪伪和满洲国档案等等,中国主要负责审理的战犯是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和板垣征四郎,他们都是中国人民累累的。松井石根是华中派遣军总司令、南京大惨案的制造者。为了他,检察官助手裘劭恒经法庭同意,带了两名美国人专程回国调查取证,取得了大量的人证,还带回了南京大中的幸存者伍长德和许传鲁,还有目击者金陵大学的美籍教授贝斯蒂、传教士史密斯、英国人罗伦斯、约·梅奇等人,向法庭提供了确切无疑的证词。中国还找到一件驻南京大发给关于日军侵占南京时的一份秘密电报。这份报告真实描述了日军在南京放火、抢劫的情况。电报结尾说:“犯罪的不是这个日本人,或者那个日本人,而是整个日本皇军——它是一部正在开动的野兽的机器。”提供的材料常有用的。因为日本的盟国提供的材料更有力,那些者与目击者真实确切的,引起了们的极大重视,终于使当年的松井石根在法庭上惊慌失色,被法庭宪兵拖出法庭。
不卑不亢
梅汝璈博士作为复旦大学教授,在出发前还有一段趣闻:1946年1月9日晚7时,复旦大学学会在大礼堂召开了欢送会,欢送梅博士任中国参与东京审判。1月31日,梅汝璈教授致信当时的复旦大学校长章益请求辞职:“弟因奉派参加审判远东战犯即将赴日一行,短期内恐不能返校所任系教授职务,拟请自二月份起准予辞职。事非得已,至希俯允,并谅是幸。专此,敬请大安!”章益校长批复:“作为告假,翼返国后仍回复旦。”当时的上海《大公报》、《申报》等均以醒目标题刊载新闻。
当时中国担任的是42岁的梅汝璈博士,时任兼外交委员会,上海复旦大学教授;检察官向哲濬,时任上海特区首席检察官,东吴大律系教授;杨寿林、方福枢、裘劭恒、刘子健担任助手;此外还有倪征、吴学义(武汉大学教授)、鄂森、桂裕,倪先生为首席顾问,以及多名精通英、日语言的翻译人员等。代表团多数是法律专家、著名律师或精通外语的学者,阵容强大。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人员分批前往东京。例如,梅汝璈是1946年3月19日在复旦大学附近的江湾军用机场乘坐美用飞机飞往东京的,而周锡卿等几位翻译则是5月初从上海出发的。
在对战犯最后量刑问题上,法庭内部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梅汝璈说:“如不能依法严厉制裁日本战犯,既有悖于本法庭的旨,又《波斯坦公告》之。”他还找到韦伯庭长激昂地说:“庭长先生,我和我的同伴,都受四万万五千万国人的委托,来此惩罚元凶祸首的,如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不能作出令人信服的判决,我等都无颜见江东父老,惟有集体蹈海一死,方能以谢国人。”正是在中国代表的下,结果以6票对5票的微弱优势,对7名主要战犯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判以绞刑,荒木贞夫等16人处以无期徒刑,宣判东乡茂德等2人有期徒刑。参加审判的中国代表为中国人民了,尤其在审判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板垣征四郎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正如著名教育家顾毓秀对梅汝璈的赠言中所说:“代表四万万五千万中国人民的千百万,到侵略国首都来惩罚元凶祸手。天下之壮烈事,以此为最。”解放后,周总理也曾对梅先生说:“你们为人民做了一件好事,为国家争了光。”
1946年2月8日,麦克阿瑟任命人韦伯为首席,另外,中、苏、美、英、法、荷、菲律宾、印度、、各一名,共11名,还任命了美国律师约瑟夫·季南为首席检察官。但在安排座次时,首席韦伯想在自己的左右安排美英。这显然不是一个座次问题,而是对中国的歧视和,梅汝璈严正地提出,要求以日本投降时受降仪式上的顺序排定座次。在开庭预演时,梅先生脱下法袍,出席,以免被记者拍照,造成即成事实。由于中国的,终于以受降仪式排定了座次,在正式开庭时,梅汝璈坐在韦伯的旁边。
另一个印象最深的证人是伍长德,他出庭说,在日军南京大的日子里,他被日军到汉中门,当时有2000多人,大多是精壮男子,被分批带到城外,用机枪射杀,伍被押到尸体堆旁边扑倒在地,免除枪击,但他还是挨了一刺刀,因为日军在尸堆中乱刺那些尚未断气的人,伍的证词使在场的人听了。中方的举证对后来的宣判起到了重要作用。
当时中国梅汝璈表示:“如果代表11国的国际法庭所作的决定要由某一国的法庭来重新审理,不管他是多么高的法院,那当然会使人担心,任何国际决定和行动都要同样受到一个国家的重审和改变。”界的压力下,美国司法部副部长致函美国最高法院,指出它东京法庭的判决。1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终于以6票对1票重新审理。这样,判决后拖延了一个多月,到12月23日东京时间零点至零点30分,才在东京巢鸭对东条英机等7名主要战犯执行了绞刑。这是的胜利,这是法律的胜利,也是中国人民的胜利。
东京审判中的28名甲级战犯最初审理时是分国负责的,臭名昭著的战犯板垣征四郎曾在中国累累,但法庭最初却分给菲律宾审理,经过向哲濬检察官和首席顾问倪征的,最后终于同意归中国负责审理。
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中国代表团一行,都因意识到责任重大而努力工作,从1946年6月到1948年11月长达两年半的时间内,克服重重困难,做了大量令人钦佩的工作,了祖国。据当时参与翻译的周锡卿教授回忆:“我们去的多曾在上海工作,精通英美法律,外语也很好,在这方面能应付裕如。但是他们还是给我们带来了许多麻烦,提出了种种有碍于法庭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如对每一个战犯除可以聘请一名日本律师或人外,还必须配一名美国律师,这些律师往往节外生枝。我们原以为,抗战时我们与美国一起抵抗日本侵略,现在美国理应与中国站在一起严肃审判日本战犯,实际不是那么一回事,我们经常受到歧视,心里很不痛快。”其主要原因是当时国际形势发生巨大变化,冷战已经开始,美国为了遏制苏联而开始扶持日本。虽然如此,中国在东京以国家利益为重,克服重重,日夜奋战,艰作,搜集大量人证,完成了任务,为中国人民赢得了。
1948年11月22日,麦克阿瑟批准了,但对死刑犯的判决却没有立即执行,反而把广田弘毅和土肥原贤二的上诉书转给美国最高法院,美国最高法院居然以5:4同意被告上诉。世界纷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