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水有毒》胡杨林 与老东家8日对簿公堂
胡杨林
胡杨林(原名桂莹莹)
新浪文娱讯 歌手胡杨琳(艺名胡杨林)将老东家北京太格印象传媒手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格印象)及该公司旗下艺人桂莹莹(艺名胡杨林)诉至法院,要求其即刻遏制不合理协作行动,赔礼抱歉并赔偿损失213万余元。该案将于7月8日下战书在北京市向阳区群众法院开庭。
胡杨琳诉称,2005年她为太格印象公司录制的《香水有毒》demo成就极佳,随后她与太格印象公司签约,以歌手身份出道并停止勾当。2009年11月,因太格印象公司违约,胡杨琳与公司解约。尔后,该公司另谋新人桂莹莹以本人的名字“胡杨林”为艺名在各类勾当中演唱本人的成名曲《香水有毒》,并在2013年揭晓声明,将《香水有毒》等歌曲的演唱权授与旗下艺人桂莹莹(艺名胡杨林)。
胡杨琳认为,本人与桂莹莹具有协作联系,而太格印象公司与桂莹莹的行动已组成不合理协作,故根据《反不合理协作法》将其诉至法院。去年7月,胡杨琳曾就不异现实以伤害作品扮演权为由将其诉至法院,往年3月撤诉后变换案由于5月再次提起本案诉讼。(实习生rachel/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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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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