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拟“拉黑”网贷代扣业务
代收业务呈快速发展的同时,风险隐患也进一步暴露。为进一步规范代收业务参与各方行为,12月2日,央行公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通过负面清单方式规定银行等代收机构不得通过代收业务为各类投融资交易、P2P网络借贷、各类交易场所等办理支付业务。分析人士指出,一些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代扣资金以及为网贷平台提供分期代扣等支付行为将受到严格管控,对于还款业务依赖代收代扣服务的机构也会影响较大。
授权事项逐笔验证
“小李在出国4个月期间,随身携带的银行卡被扣走200万元,原来是小李曾在某平台购买理财产品,产品赎回后,该平台以小李名义伪造代收业务授权协议,将其资金通过代收通道扣划至湖北某公司。”如今,这种违规代收行为迎来了重拳整治。
《征求意见稿》从付款人授权与付款人开户机构管理、收款人与代收机构管理、代收业务适用场景等七个方面对代收业务进行了规范。具体来看,首先《征求意见稿》给出了代收业务的定义,并明确了代收机构资质。
所谓代收业务,是指经付款人同意,收款人委托代收机构按照约定的频率、额度等条件,从付款人开户机构扣划付款人账户资金给收款人,且付款人开户机构不再与付款人逐笔进行交易确认的支付业务。其中,代收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取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或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对付款人开户机构作出了管理要求,强调其应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根据付款人的真实意愿划转。其中提到,付款人开户机构必须在事前或首笔交易时获得付款人授权。同时要求,付款人开户机构在交易过程中对授权事项进行逐笔验证,确保每笔代收业务指令均与其获得的授权相符等。
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对收款人的规范上,《征求意见稿》强调收款人的真实性管理。其中要求代收机构应当对收款人实行实名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收款人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收款人采用代收服务确有需要且符合本通知有关适用场景要求。代收机构不得为非法设立的组织及违法违规交易提供代收服务。
划定适用场景及负面清单
近年来,代收业务呈快速发展趋势,在便民缴费、贷款还款等领域被广泛应用,有效提升了各方资金收付效率。比如客户与自来水、电力、燃气等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后,公司每月按期自动从客户账户扣费;信用卡持卡人与银行签订自动还款协议后,银行每月从持卡人指定的账户划转资金偿还信用卡等。
在代收业务适用场景方面,《征求意见稿》具体明确了两种授权方式分别适用于通过代收业务办理便民缴费、政府服务税费、公益捐款、通讯服务费、信用卡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还款、非投资型保险保费缴纳、缴纳租金、会员费用等小额便民业务场景;以及办理教育培训费用缴纳,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偿还,金融机构发行的定期或定额基金理财产品购买、投资型保险费用缴纳等场景。
同时,央行在关于《征求意见稿》主要问题说明中也指出,代收业务的突出特点是一经付款人事先授权、实际交易发生时不再逐笔确认,便捷性较强,但交易验证强度弱,产生资金风险的可能性也较大,更适用于水电煤等商品/服务提供主体相对固定、交易频度较高且有一定规律、交易资金额度较小等与公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场景。
安全与效率是支付服务发展中必须要权衡的目标,代收业务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支付的便捷性,但其特性也决定了并非适用于所有场景。《征求意见稿》强调,代收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代收业务适用场景,在代收业务适用场景外,通过负面清单方式规定不得通过代收业务为各类投融资交易、外汇交易、股权众筹、P2P网络借贷,以及各类交易场所(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等办理支付业务。这些业务通过其他交易验证强度更高的支付方式办理,更有利于确保用户资金安全。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促进支付行业健康发展,必须要对高风险业务进行管理和限制。从过往历史看,上述机构的代收代扣业务都是在过去引起了大量用户投诉的业务,这类非持牌机构受到的监管力量较弱,以及出现违规出售、转让系统接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用户的权益受到损害,另外,从本质而言,上述金融或类金融业务不符合小额高频的特性,完全可以不用代收的服务。所以,监管对这种高风险、非刚需的代收业务进行了限制。
平衡便民性与安全性
央行在关于《征求意见稿》主要问题说明中谈及代收业务风险时提到,例如,在未取得客户授权、未有效审核客户真实意愿情况下为客户开通了代收服务等会造成付款人资金盗用隐患。此外还包括对收款人的真实性审核不严,使黑灰产业得以通过代收业务便捷盗取客户资金;有关代收业务信息传递不透明,存在信息“黑箱”,甚至与收款人违规出售、转让系统接口,将代收业务应用于高风险场景或非法交易等。
易观智库支付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此次规范平衡考虑了各家机构的权益,还兼顾了普通用户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具体细化到主要能够通过代扣实现的便民服务场景,说明前期央行做了大量的调研,此次设置负面清单制度与国际上的金融监管制度也是相接轨的。
王蓬博表示,在负面清单之外的、允许通过代扣实现的服务场景恰恰是第三方支付机构、企业绝大部分交易覆盖到的场景,整体对支付机构影响不大。黄大智也认为,包括网络借贷在内的投融资类业务在支付业务中占比较小,从整体上看,《征求意见稿》对于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影响较小。
不过,北京商报记者也注意到,在聚投诉上,多家支付机构频被举报,重点投诉内容涉及了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扣走资金以及为高利贷平台提供分期代扣服务等。一位互金资深研究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此次规范后,这类代收场景将受到严格管控。“而且很多投融资、网贷等机构还款都依靠代收代扣,此次规范对它们影响也比较大。”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马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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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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