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港台星闻
交通银行菏泽分行违法遭外汇局罚 报表数据漏报
北京11月19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菏汇罚〔2019〕3号)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存在报表数据漏报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菏泽市中心支局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以下为原文: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
- 编辑:李娜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
网站热点更多>>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