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车非法运送液化气罐被查处
2019年10月31日上午,根据举报线索,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综合执法五大队执法人员出动1台执法车,5名执法人员,在新湖镇对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送液化气罐的吉A***12小货车进行检查。该车拉载7个液化气罐,执法人员当场终止车辆运营。
2019年7月18日,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综合执法五大队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车牌号为吉A***D9的厢式货车、吉A***45面包车涉嫌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送液化气罐。执法人员出动执法车辆两台,执法人员8人,赶到海达路与邱家窝堡,对两台车进行检查。两台车分别装有16个和6个液化气罐。执法人员当场终止两台车运营。
目前,吉A***D9车已经结案,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及《吉林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处罚3万元。吉A***45车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及《吉林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年内再次发生相同违法行为,上升一个违法程度)拟处罚4万元。目前已向当事人告知行政处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
- 编辑:李娜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
网站热点更多>>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