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对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近日,四平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药店和超市等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四平市各地监督机构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组织卫生监督员进一步学习《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卫生部关于调整消毒产品监管和许可范围的通知》等相关内容,统一了检查标准。
同时,卫生监督员深入到生产企业、医院、超市、药店销售及使用单位向有关人员详细讲解消毒产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识别常识;在顾客较多的超市内宣传讲解消毒产品知识,并耐心解答顾客有关消毒产品方面的咨询。在专项监督检查期间现场培训工作人员达524人次。
此次检查四平市内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5家,一次性卫生用品生产企业4家,检查医疗机构275家,检查药店、商场(超市)341家,消毒产品43种,1149个,医疗机构使用消毒产品36种774个。检查中发现企业生产过程、卫生工艺流程、产品标签(含说明书)及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符合有关要求,厂区环境布局合理,各功能用房布局合理;生产及销售单位未发现使用假冒伪劣及过期和无证产品现象,且大部分单位能提供相关产品的索证资料;现场发现不合格产品6个,索证不合格6家,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要求4个,双辽市监督所对11家索证不合格医疗机构给予了立案处罚,罚款人民币11000元。
该市各级监督机构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加大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净化消毒产品市场,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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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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