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6家网贷机构被立案侦查!银保监会公布今年以来逾1200家停业 大部分为主动退出
“今年以来,停业网贷机构已经超过了1200家。截至9月末,全国实际运营网贷机构462家,机构数量、借贷规模及参与人数已连续15个月下降。”
在今天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祝树民介绍了网络借贷整治的最新进展。
许多P2P网贷平台准备良性退出
近期,监管部门在网贷行业动作频频,先有湖南取缔辖内全部网贷机构P2P业务,后有山东将对省内未通过验收的P2P网贷业务予以取缔。
P2P网贷行业将何去何从引发市场关注。
祝树民披露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末,全国实际运营网贷机构462家,借贷余额比2019年初下降了48%,出借人比年初下降53%,借款人比年初下降35%,机构数量、借贷规模及参与人数已连续15个月下降。
随着网贷行业整治工作的持续进行,部分业内人士预计,P2P行业更为显著的“三降”(借贷余额、出借人数、借款人数下降)阶段或将到来。
祝树民表示,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重点是结合短期措施与长效机制,把握风险的成因,追根溯源,适时主动出击。
一方面是部门之间加强配合,让投资者认清风险。工信部、发改委、信访办、市场监管等部门紧密合作,多措并举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痛点和难点。
二是各地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浙江等重点地区,积极探索出一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部分地区因地制宜,辖内机构已全部实现了良性退出。
三是推动不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的机构良性退出。今年以来,停业机构已经超过了1200家,大部分为主动选择停业退出。还有许多P2P网贷平台准备良性退出。
四是引导具备条件的机构转型发展。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正在会同有关地区研究制定P2P网贷机构向小贷公司转型的具体方案。
五是对严重违法违规的网贷机构进行严厉打击,切实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截至9月末,全国已立案侦查786家。
六是研究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活动的常态化监测和监管。
从P2P网贷机构转型角度看,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张叶霞也表示,从近期数据情况看,大平台发力助贷业务的态势愈发明显,部分大平台的网贷放贷量环比降幅超过50%,此外小平台清退仍在继续。
网贷风险出清速度持续加快
祝树民强调,经过各方共同努力,网贷风险出清速度持续加快,风险形势发生根本好转。
一是风险压降进展显著。
二是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改变了“盲人走夜路”的困境。截至7月末,全国实际运营的462家网贷机构,实时数据已全部接入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其中,正常运行机构268家,一些不主动申请接入的平台其经营活动也受到有关方面的实时监测。
三是投资者风险意识增强,盲目追求互联网金融高收益的人群越来越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护。
对于四季度网贷专项整治的工作,此前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召开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明确,四季度将逐一对在线运营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多措并举化解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成熟一家、纳入一家”的原则,将整改基本合格机构纳入监管试点。
整治市场乱象:前9个月共罚没7.75亿元
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介绍,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稳步推进。扎实推进整治市场乱象工作,银行机构资产高速扩张、多层嵌套、虚增规模的顽疾得到了有效遏制。
两年半以来,银行业资产增速从过去的15%左右降低到目前的8%左右。影子银行规模大幅缩减,两年多来共压缩交叉金融类高风险资产约14.5万亿元,减少的主要是通道业务和脱实向虚资金。继续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多渠道补充资本金,提高抗风险能力。督促金融机构制定并实施恢复和处置计划,持续化解银行不良贷款,前三季度共处置不良贷款约1.4万亿元,同比多处置1765亿元。
他指出,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稳妥处置高风险机构,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大局,网络借贷风险整治有序推进,大量风险得到释放。坚决打击非法集资和其他各种违法金融活动,严肃查处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前9个月银保监会系统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912件,处罚银行保险机构1575家次,处罚责任人员2091人次,罚没金额7.75亿元。
化解高风险:强化名单制管理
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肖远企表示,监管部门重点化解高风险的机构,特别是一些中小机构的风险得到了有效化解。采取名单制管理,要求各个部门、各个地区要对辖内的中小金融机构进行排查、压力测试,在这个基础上制定分门别类的、一企一策、一行一策的整治措施,总体上这些机构的风险都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有些突出风险得到了化解。下一步还是要强化名单制管理,强化压力测试,强化预案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一定要使中小银行的风险保持在合理的水平。
肖远企进一步介绍,名单制管理首先要监管部门和各银保监局能够把管辖的各个机构的风险底数摸清楚,按照风险底数把风险分成高、中、低水平,对于低风险的机构采取低频度监管,对于高风险机构采取高频度监管。至于具体的化解风险的政策措施和路径,既要遵循统一的监管规则和规定,也允许他们根据每家机构风险的特点、形成的原因,量身订做,制定有用有效的化解措施。
“从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它们的化解还是有效的,很多机构过去看起来是风险比较高的,经过一段时间的化解以后,现在风险已经压降到非常低的水平,很多监管指标和经营指标处于比较好的状态。但是也有个别机构风险比较高,还需要加大力度,采取多方面的措施来进一步压降。”肖远企强调。
结构性存款新规:促进业务平稳过渡有序发展
祝树民表示,《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的制定,是对结构性存款现行监管制度规定的一个系统梳理,确保监管制度有序衔接。总体上未提出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在过渡期安排方面,通知同时采取实施过渡期和新老划段的政策安排,有利于银行资产负债调整和流动性的安排,促进业务平稳过渡,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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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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