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内地星闻

单日11家公司可转债上会 创年内新高

  • 来源:互联网
  • |
  • 2019-10-16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近期证监会发审委工作会议密集召开。根据证监会官网公布的消息,10月18日将审核包括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飘飘”)在内的11家上市公司的可转债申请,这一数量创出年内新高。作为杯装奶茶第一股,香飘飘在披露再融资方案后引来不少的质疑,此次可转债能否顺利过会也存在一些悬念。

  单日上会数创新高

  证监会发审委审核上市公司可转债申请悄然提速。据证监会官网消息,证监会在10月14日晚间连续发布3条关于第十八届发审委2019年10月18日的工作会议公告,3条公告均涉及审核上市公司可转债申请。

  具体来看,第十八届发审委2019年第148次工作会议将审议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香飘飘、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家公司的可转债申请。同日,第十八届发审委2019年第149次工作会议也将审议5家上市公司的可转债申请,包括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此外,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转债申请也被安排于10月18日审议。也就是说,10月18日证监会发审委共审议11家上市公司的可转债申请。北京商报记者通过统计发现,单日审核11家上市公司可转债申请系年内首次。

  据Wind统计,截至10月15日,证监会发审委单日审核可转债企业数量一般在2-4家。证监会发审委在今年单日审核可转债申请的企业数量最多的是7月12日、7月19日,这两天审核的企业数量均为5家,目前尚未出现单日审核可转债申请企业数量在10家以上的情形。

  据证监会披露的参与上述11家企业审核的发审委委员名单显示,陈天骥10月18日参与8家企业的可转债申请审核,马小曼、周辉、姚旭东三人当日参与审核的企业数量为7家。

  香飘飘大考引关注

  在即将迎来大考的11家公司中,杯装奶茶第一股香飘飘最为引人关注。据了解,香飘飘于今年4月20日披露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随后公司又对方案进行调整。据香飘飘在7月23日披露的修订稿显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成都年产28万吨无菌灌装液体奶茶项目、天津年产11.2万吨无菌灌装液体奶茶项目。

  香飘飘表示,项目建成投产后,香飘飘液体奶茶产品结构进一步丰富,公司“固体杯装奶茶+液体奶茶”业务布局更加完善,有助于减小公司业绩季节性波动,完善公司液体奶茶、果汁茶产品的全国性产能布局。

  不过,香飘飘此次融资计划却饱受质疑。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香飘飘曾将首发上市时的募集资金进行过变更,其中约2.48亿元变更为用于广东江门年产16.8万吨无菌灌装液体奶茶建设项目。而该募投项目相关产能利用率略低,且效益尚为负数。

  上交所也对香飘飘提出“前次募投项目产能利用率较低,效益尚为负数的情况下,再次进行股权融资并扩产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质疑。香飘飘则回复称,“MECO牛乳茶、兰芳园丝袜奶茶作为液体茶饮料系列产品上市的头阵单品,公司原主营产品杯装固体奶茶与液体茶饮料在用户客群、消费场景上存在差异,液体茶饮料得到市场的认知、接受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该期间产销量较低,导致产能利用率较低。本次募投项目是完善液体茶饮料产能空间布局的必要措施,有助于公司推进果汁茶等在不同区域的销售,降低公司运输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针对公司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曾以发采访函的形式对香飘飘进行采访,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前,对方并未作出回复。

  年内仅东方日升被否

  实际上,近两年上市公司通过可转债方式融资计划升温。不过,并不是所有公司的融资计划都能顺利通过。据Wind统计,截至10月15日,证监会发审委今年以来共审核了77家上市公司的可转债申请,其中仅东方日升一家被否,通过率约98.7%。

  据东方日升此前的公告显示,原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1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5GW高效太阳能电池与组件生产项目、澳洲Merredin Solar Farm 132MW光伏电站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7月26日,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92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对东方日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东方日升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未获得通过。

  在新时代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看来,作为混合型的金融衍生工具,可转债集股权和债权融资于一体,具有融资和避险的双重功能。今年以来我国可转债融资升温的原因之一是上市公司融资渠道的收窄。

  首创证券研究所所长王剑辉表示,可转债发行利率相对较低,可有效降低发行人融资成本。可转债的利率一般比银行存款、普通公司债券低。

  潘向东补充道,可转债作为灵活的创新工具,打开了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想象空间。潘向东进一步指出,可转债发行机制灵活,只要上市公司满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净资产规模不足15亿元的必须提供担保等就可以发行可转债。

  北京商报记者 刘凤茹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