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保障贫困人口看病“三有”
近日,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制定并印发《吉林省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实施全省健康扶贫工程,为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做好保障。
《方案》明确了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具体工作标准。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县县级医院纳入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支持范围;组织三级医院采取“组团式”支援方式对口帮扶国家级贫困县县医院,派驻至少5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团队在受援医院驻点帮扶,每年为受援医院培训至少3名骨干医师或其他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现贫困县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将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畴。
《方案》要求,针对县乡村卫生人员开展培养培训,推进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县聘乡用”“乡聘村用”;加强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强化“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全面落实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3年攻坚行动,全面落实大病兜底综合保障机制,推进“先诊疗、后付费”与一站式结算服务,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特约记者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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