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织密住房保障网
“房住不炒”定位
群众住得更舒适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 冯 俊
房地产业的发展,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对于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改变城市面貌、完善要素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伴随着产业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比如在房地产广告中,一度非常流行“投资佳选,增值良房”这样的用语,其实是背离了房屋首先是用来住的这一根本属性。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房地产业发展的目的是什么。我觉得,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的向往,才是房地产业发展的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强调住房的居住属性,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需要整个产业的从业者牢记。
今年年初,一些房地产企业又出现了“怕踩空”“抢风口”的情况,我们及时提醒会员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房地产相关政策,脚踏实地为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提供好产品、好服务。
目前,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还是很旺盛的,既有从农村转移出来的人口的住房需求,也有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这些都是房地产企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需要认真完成的任务,要努力让人民群众住得更舒适、生活更幸福。
(本报记者 赵展慧整理)
共有产权房
安居工程更过硬
北京市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主任 张小玲
这一段时间,我没少往丰台区南苑乡的“槐新雅筑”小区工地上跑。这是丰台区第一个共有产权住宅项目,在建的3栋478套住房即将封顶。作为保障房工程管理部门,我们一方面要确保工程进度,让更多刚需群体早日住上新房;另一方面要坚持把建筑质量和工程安全放在第一位,真正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放心工程、舒心工程。
北京的共有产权房新政策是从2017年起实施的,总结了以往经适房、自住房等经验。区别于此前的各种政策性住房,共有产权房申请分配的“硬杠杠”更多,能“筛选”出真正的刚需家庭,不仅要求名下无房,还要求没有买卖记录,同时后期管理规则也更严更细。
以“槐新雅筑”为例,这个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持有60%的份额,政府持有40%份额。5年内,购房人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5年后,可按市场价格转让,但转让对象只能是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这意味着共有产权房始终在符合申购条件的刚需家庭之间循环,让“炒房客”没有投机空间,有助于满足更多无房家庭住房需求。
为了解决“新市民”住房困难,我们会同房管部门还从这个项目总房源中拿出96套,面向非京籍无房家庭配售。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从河北来京创业的唐歆成为首批受益者之一,她告诉我:“能在北京四环附近拥有自己的房子,真是做梦也没想到。”作为政策执行者,我们倍感欣慰!
(本报记者 贺 勇整理)
住房制度改革
千家万户更宜居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所所长 王 微
住房改革和每一个家庭都息息相关。住房制度改革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继实行了40多年的住房实物分配之后,老百姓有了通过市场解决和改善住房条件的可能性,也可以在政府的支持下更有效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住房制度改革实施20多年来,我们看到的变化就是住得更加宽敞了,房屋质量提升了,基础设施配套改善了。想想过去的住房是什么样?即使是城市里也有不少的大杂院、筒子楼,有些住房没有独立的卫生间、厨房。现在呢?独立的厨卫早已经是每一套住房必备的设施,而且住宅装修越来越现代,花园绿化几乎成了小区标配,还出现了绿色住宅、智慧小区等更高质量的住房,宜居生活离我们越来越近。
一个个家庭居住条件越来越好,折射出的是国家住房制度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我国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并没有将解决住房问题简单地推给市场,而是一方面有步骤、有措施地建立起住房市场化的制度,比如公积金制度、住房贷款体系等。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和监管。比如通过施工许可证、预售资金监管等制度,来保障房屋质量和交易安全。
更为重要的是,针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建立起住房保障制度,保障性住房以及棚户区改造工程已覆盖全国20%多的人口。
(赵展慧 郭馨泽整理)
租购并举
城市发展更温暖
浙江省温州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主任 黄 齐
还记得上世纪90年代初,温州市启动城镇居民住房特困户评议,评议标准是人均居住面积2平方米以下。当年我还在基层房管所工作,为了公正评议,老所长带着我一起深夜入户调查。我们爬上阁楼数睡觉的人数,把有限的住房资源分配给城市最困难的群体,常常为无法解决更多的住房困难户而着急。
近年来,城市人口流动进一步加快,以满足户籍人口居住需求和以售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渐渐跟不上城市新增人口和产业集聚人口的需要。
一方面,流动人口多以过渡性需求为主,对低租金小户型的需求比较旺盛。另一方面,城市家庭人口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1人、2人在异地城市生活创业成为常态,与父母共同居住的家庭越来越少。改善型需求的重点,也从单纯增加面积转向改善配套和功能。这些短板需要全方位科学均衡的房地产供应来解决。
如今,我们的城市发展越来越有温度。买房还是租房?人们有了选择的自由。在温州的商品房市场,每年新增近1000万平方米的供应中,住房按照品质、价格进行梯度化开发,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在住房租赁市场,大力发展专项租赁用房,补齐城市住房供应体系的短板。城市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也随着“租购同权”逐步覆盖更多群体。
在城市产业集聚区,产业工人可以住进职工公寓;在都市核心区,有专门为城市基础服务业人员配备的安心公寓;在科创园区,有为大学生精心设计准备的科创公寓;每一位进入温州创业、就业的大学生,都可以领取长达5年的人才租房补贴。目前,温州市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到43.9平方米,基本实现了“每户一套房、每人一间房”的目标。
(本报记者 郁静娴整理)
保障性住房
保障对象更踏实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巡视员 张 阳
与建设相比,保障房在分配、管理上更考验政府的责任和担当。
几年前,我在陕南走访时,遇到一位快到退休年龄的酒曲厂下岗职工,她担心自己领取退休工资后,就不再符合廉租房申请资格了,但她家的确住房困难。这种难题该如何解?
2014年,国家实行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运行,难题迎刃而解。退休后符合公租房申请标准,只要按公租房的标准缴纳租金,就可以继续居住在原先的房子里。两房并轨运行,减少了收入变化的群众先腾退再申请的麻烦,又给新申请的群众带来更大的便捷性和自由度。
保障房的管理也同样重要。保障房小区居住对象为城市中低收入群体、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创业和陪医、陪学家庭等群体,人员结构较为多元,传统的社区管理模式很难保障小区的发展。
针对这种情况,陕西省采取政府统筹、部门联动、社会组织参与的新机制,开展了“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实现了保障对象“住得进、稳得住、有尊严”。为使保障房小区居民舒心入住、融入社区,我们整合各类资源,把这些小区建设成为大家和谐相处的美丽家园。
(本报记者 郁静娴整理)
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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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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