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将完善有关性骚扰的规定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今年4至5月,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二次审议稿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收到20031人提出的31936条意见。主要意见一是要求对父母离婚后变更未成年子女姓氏作出规定;二是细化有关性骚扰的规定。臧铁伟说,经研究,发生在用人单位中性骚扰的主要表现之一是利用职权关系从事性骚扰,并且实施该行为不限于在工作场合。现在的法律草案对此已有体现。(记者罗沙、曹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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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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