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关键。当前,有的地区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过程中,排放无去向、下渗无标准、改厕与纳管衔接不紧密等问题时有发生。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笔者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以破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难题为主题,结合多地实地调研、专题研讨、资料查阅等工作基础,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三农”问题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充分展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三农”情怀和战略智慧。这些重要讲话和论述,为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了重要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进。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
二是在工作路径上,明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施工图和路线图。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坚持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扎实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善农村生活设施,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2018年4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作出重要指示,要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在工作方法上,强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因地制宜、体现农村特点。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搞新农村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注意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2018年4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作出重要指示,农村环境整治这个事,不管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都要搞,但标准可以有高有低。
全面探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的根源
产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欠账较多、设施投入不足等客观因素,也有个别领导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统筹规划协调不足、村民内生动力激发不够等主观因素。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个别领导干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难度考虑不充分。与城镇污水治理相比,农村生活污水具有点多、分散、排放不规律等特点,与村民生产生活方式紧密相关,现场调查和沟通协调等工作较繁重。个别领导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急于求成,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难度考虑不充分,对治理规律把握不足,导致部分项目前期摸底调查不实、设计方案不科学。
其次,有的工程统筹规划和有机衔接不足。一部分村庄缺乏建设规划,尚未明确规划保留村、整治村和拆迁村,对“空心村”现象预判不足,导致一些工程项目建成后闲置和浪费。尽管明确要求加强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工作,但实际工作推进中,由于规划和协调不足,一些地区部门间“各自为战”、管网建成后收集不到污水等问题时有发生。
第三,尾水再生利用标准有待完善。现行农田灌溉、污水再生利用等标准,多针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利用制定,而对农村生活污水尾水利用考虑不足,未反映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特点。一些尾水无排放去向的地区,沿用城市尾水再生利用标准和要求,不得不提高尾水排放标准,从而增加了工程建设和运行成本。
第四,有的工程设计调查不实、技术模式选取不适。有的工程设计前期摸底调查不实,未深入了解村庄实情和听取村民意见,导致工程设计质量不高,不能指导实际施工。有的地区沿用城镇污水治理模式,适宜分散治理模式的村庄偏要选取集中治理模式,尤其是后期尾水无排放趋向的,仍征地建池、断路开沟,无形中增加了工程建设成本,延误了施工工期,建成后能否长期稳定运行令人堪忧。
第五,村民参与的内生动力有待进一步激发。绝大多数村民对改善村庄环境、解决污水问题表示支持,但也有一些村民环境意识较低,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有误解,担心污水厂会影响环境健康,甚至是破坏自家“风水”。还有一些村民认为污水治理是政府要做的事情,与自己无关,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的建议
笔者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必须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加快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统筹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完成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或修编,明确规划保留村、整治村和拆迁村,防范“空心村”重复建设问题。加快实用性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实施,统筹规划农村改厕、污水治理、供水设施、道路建设、村庄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原则上,主要使用水冲式厕所的地区,农村改厕与污水治理要做到一体化建设;主要使用传统旱厕和无水式厕所的地区,做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为后期污水处理预留建设空间。
二是制修订尾水再生利用标准,引导和规范生态措施利用尾水。结合各省(区、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制订,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可资源化利用特征,同步制修订《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或《农村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引导和规范农田灌溉和生态措施利用尾水资源,尤其要明确土壤渗透性强、地下水位高、地下水露头地区农村污水再生水灌溉和景观利用的要求。
三是开展生态处理技术试点,探索一套体现农村特点的技术体系。根据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农村生态环境基本特征,分别选取工作基础较好、村民治理愿望迫切的典型村镇,开展以生态化、资源化为导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试点。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的思路,注重村庄环境基本情况调查研究。注重“一村一策”与“一户一策”的结合,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充分利用村庄边沟、自然坑塘等生态资源,开展生活污水原位消纳和水资源利用,总结一套符合农村特点、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体系。
四是重视工程前期调查研究,避免简单地将城镇处理技术“小型化”。现阶段从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设计单位,多为城市市政工程设计单位,受原有城镇污水处理理念和思路影响,一些地区简单地将城镇处理技术“小型化”,对集中治理模式考虑多一些,对因地制宜采用分散治理模式考虑少一些,导致设计方案可操作性差、村民不接受。要调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思路,对于居住分散、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鼓励采取黑水和灰水分离模式。黑水通过三格式化粪池、卫生厕所等措施,建设大容量处理设施,解决农户庭院如厕黑水,确保黑水不外排,第三格尾水在庭院内浇菜、灌溉。对生活杂排水,要加强村域内道路两侧边沟整治,清淤疏浚,有效规范生活杂排水等灰水,在低洼处建设稳定塘、自然湿地或人工潜流湿地等,对集中收集的灰水进行沉淀、净化。同时,处理好汛期排涝与灰水收集的关系。
五是充分激发农民参与污水治理的内生动力,实现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划分好政府和村民有关生活污水治理事权。政府发挥引导作用,做好规划编制、政策支持、试点示范等,解决单靠一家一户、一村一镇难以解决的问题。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鼓励开展农村生活用水计量计费,减少生活污水源头排放,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提倡原位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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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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