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德阳分行违法遭罚50万 高管监督管理不到位
北京8月9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银保监局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川银保监罚字〔2019〕31号)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德阳分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高管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四川银保监局对交通银行德阳分行罚款人民币5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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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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