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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祁连农商行违法遭罚 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账户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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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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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8月7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北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显示,青海祁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贷后检查制度执行不力,信贷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向管控不严,致使部分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账户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北监管分局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2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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