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运送“变压器” 内藏毒品16斤
北京多家法院国际禁毒日审理涉毒案件 三中院审理一起跨国走私、运输毒品案
跨国运送“变压器” 内藏毒品16斤
26日,海关总署北京缉私犬基地开展主题开放日活动 摄影/本报记者 杨益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北京多家法院开庭审理了涉毒案件。其中,北京市三中院公开审理的一起跨国走私、运输毒品案中,两名被告人被控通过变压器藏毒的方式,走私可卡因入境并在境内运输,重量将近8公斤。而在庭上,两人却都不认可指控,称“只是受人之托正常转运普通货物。”
接到线索
跨国变压器内可能“藏毒”
2018年9月,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接北京海关缉私局通报:一跨国货物内疑似藏有违禁物品。被怀疑藏有违禁物品的变压器清关后被女子孔蒙委托德邦物流公司转运到了福建厦门。
侦查员发现,该变压器没有任何接电的端口,也没有电线连接物。设备的表面有明显的新喷涂痕迹,甚至部分油漆还没有风干,且喷涂部分有明显的手套丝织物痕迹,完全不像流水线产品。此外,该变压器内部的螺丝固定装置也都很松,甚至徒手就能拧下来。
北京警方在变压器表面发现微量可卡因沾染痕迹。“同时我们推断,南美多农业型国家,从南美进口机械设备不合常理。”禁毒总队侦查大队副大队长王飞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民警初步断定,这个变压器内部很可能藏有毒品。
人赃并获
内部装着近8公斤可卡因
在确认了线索后,警方并未打草惊蛇,而是将变压器再次封装,让物流运输正常进行。很快,这台变压器抵达了厦门,就在负责接货的林青收货之时,专案组决定收网,将孔蒙、林青涉案人员一举抓获。
拿到这台可疑的变压器后,消防部门从内部取出一个金属密封罐,罐内装满了白色粉末,经检测,白色粉末为含量59.3%的可卡因,净重7920.27克。
此外,孔蒙在被监视居住期间,向警方提供了另一批涉毒货物的线索,警方经侦查,再次通过物流缴获两台变压器,内装有16公斤可卡因,抓获嫌疑人7名,现案件已移送泰国和香港警方。
之后,北京警方宣布斩断了一条由南美经北京入境、最终流向香港、东南亚的特大跨国毒品贩运通道。
检方指控
被告人涉嫌走私、运输毒品
6月26日上午,检方在法庭上指控两名被告人通过变压器藏毒的方式,走私可卡因入境并在境内运输,重量达7920.27克(含量59.3%)。
庭审当日,林、孔二人均不认可公诉机关的指控,坚称自己无罪。随后,控辩双方围绕两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公诉人认为,中国作为制造业大国“变压器”生产商随处可见,为什么不远万里从南半球运来一个在自己国家就可以买到的商品。再者如果是普通货物,“从北京发物流到厦门,只需100多元钱,省事省力省钱,而人工运送却要花6000元。”公诉人表示。
公诉机关称,孔蒙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联系上方卖家,公安机关破获两件以此种运输方式运送毒品案件,起获可卡因16000克,抓获嫌疑人7名,抓获率100%。这些证据表明其知道自己运输的货物中藏有毒品。
庭审现场
两名被告人辩称“并不知情”
在法庭上,孔蒙表示自己只是进行正常的贸易行为,清关流程也是通过专业公司操作的,并表示自己一单大概能挣1万元左右,工作内容是委托清关、运送到发货人指定的收货地即可,因为是和外国人合作,前期还拆了两个货品看了看。
孔蒙的律师辩称,其已尽到审慎的义务,她也曾有疑虑,为此还拆过机器,并没有发现问题;另外,因为孔蒙与境外发货人的结算一般都是按月或者季度来结算,所以不能够证明公诉机关指控的5万元,是该次运单的报酬。
林青在法庭上一再强调“从头到尾都不知道里面有毒品”,其还表示,自己就知道货是“变压器”,运货一次拿6000元,还要分给车主2000,除去油费、过路费、吃饭、住宿,一单也就挣1000多块钱。“为不到2000元就冒着杀头的危险,谁都不会干。”
据了解,该案未当庭宣判。
文/本报记者 朱健勇
实习生 张玉杰
庭审实录
法官如何给毒犯量刑
瘾君子私藏管制药品被判7年
瘾君子高某将管制药品美沙酮带出医院储藏自用,后被群众举报。6月26日,北青报记者获悉,北京西城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7000元。
男子高某于2018年9月5日16时许,在北京市西城区某小区吸毒被群众举报,后民警将其查获,并在其住处起获美沙酮1100余克。
公诉机关认为,高某非法持有美沙酮,且数量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高某曾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08年10月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因吸食毒品于2011年11月被行政拘留。
高某称,他于2008年11月份刑满释放后每天都要到西城区某医院喝美沙酮,每次都含到嘴里带出医院吐到提前准备好的瓶子里,放到冰箱里冷藏起来。
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高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能够认罪,可依法从轻处罚,故法院以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7000元。
枕头藏毒4斤 男子被判死缓
租车前往湖北省武汉市购买近2公斤毒品,藏在枕头里。在回京途中,路过大广高速京冀联合检查站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6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孙某运输毒品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认定其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18年9月19日,孙某租乘汽车从北京市前往湖北省武汉市购买毒品。两日后,孙某将毒品藏在枕头里,乘坐租乘的汽车从湖北省武汉市返回北京市。9月22日0时许,当孙某所乘车辆途经大广高速京冀联合检查站时,民警将其当场抓获,起获白色晶体二包,共计1995.721克。经鉴定,上述二包白色晶体均检出甲基苯丙胺,含量为48.4%。
最终,法院判处孙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期间,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贩卖冰毒0.6克 获刑九个月
微信贩毒,用烟盒藏毒贩卖,北京通州法院26日分别审理了郑某、田某两起贩毒案件。
在郑某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间,郑某在其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北京某小区地下室的暂住地内,通过手机微信聊天方式分别联系毒品上家及下家尹某、董某,居中倒卖冰毒共计十余次,从中赚取差价。郑某表示,几人以微信红包转账结算,每次数额从50至几百不等。
公诉机关认为,郑某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未当庭宣判。
在田某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3月11日下午,辛某联系苏某(另案处理)帮其购买毒品,苏某遂联系田某购买毒品,后田某将一袋毒品包裹在烟盒内,藏匿在马路边,并告知苏某地点由其自行提取,当日遂被民警查获。
公诉机关认为,田某贩卖冰毒0.6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通州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本组文/本报记者 白龙 叶婉 宋霞
禁毒成效
北京毒品供应现“断粮效应”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6
- 标签:
- 编辑:李娜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