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快讯|北京对未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违法行为创设行政处罚
6月27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新闻发布会。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千龙网记者 于颖摄
千龙网北京6月27日讯(记者 秦胜南)6月27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立法情况。
据悉,《规定》涉及的法律责任部分,从第34条到第53条,共20条,不仅重申了法律、法规中已经明确规定的“停产停业整顿”“依法吊销有关证照”“依法予以关闭”等行政处罚措施,而且对未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违法行为,创设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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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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